企业单方解除租赁合同需严格按约定通知,否则无法全额退租-广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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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882民初17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14日,宁波某公司与广德市某居委会签订《广德市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广德市某居委会将广德市桃州镇某社区温州××村村××楼的房屋租赁给宁波某公司,租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后双方于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19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因广德市某居委会需要搭建钢棚和场地硬化影响交期,租期延长三个月并免租前三个月,租金从2022年2月1日开始起算。宁波某公司支付了第一年(2022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的租金60000元。
因宁波某公司经营活动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相关部门要求其整改,宁波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搬离涉案房屋。2022年10月21日,宁波某公司向广德市某居委会发送《通知函》,要求退还2022年6月1日-2023年1月31日期间8个月租金40000元,后因协商未果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广德市某居委会退还宁波某公司房屋租金14500元及利息(从2022年10月22日起计算),同时驳回宁波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宁波某公司本想退4万元,最终只拿到1.45万元,还承担了大部分诉讼费。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讲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企业以为"我不租了搬走就行",结果反而赔了更多钱。宁波某公司5月份就搬走了,却拖到10月份才正式通知居委会解除合同,结果白白损失了近2.5万元租金。
核心教训就一点:解除合同不是你搬走就完事,必须按合同写的步骤走!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宁波某公司犯了三个致命错误:
- 搬得太"爽快":5月31日直接搬走,以为合同自动解除
- 通知太"拖延":拖了近5个月才发通知函
- 违约金算错账:合同约定违约金是2000元,却按1000元主张
结果法院只认可从10月21日通知到达时合同才解除,之前5个多月的租金(6月到10月)都要照付,再扣掉2000元违约金,最终只能退1.45万元。
企业必学的3个防坑指南
1. 解除合同要像"发快递"一样留证据
- 错误做法:口头说"不租了"、微信发个消息、或者直接搬空
- 正确做法:
✅ 按合同要求的方式发书面通知(建议用EMS邮寄,保留寄送凭证)
✅ 写明"根据合同第X条,我方正式解除租赁合同"
✅ 注明具体搬离日期和交接时间
小贴士:就算对方口头同意,也要补个书面确认,不然像本案一样,对方反悔时你没证据。
2. 遇到政府干预别慌,但要"快动作"
本案中宁波某公司因政府要求搬离,本可主张"不可抗力",却因操作失误没用上这个理由:
- 收到政府通知后,应立即:
📌 保存政府文件原件或拍照存档
📌 24小时内书面通知房东"因政府原因需提前解约"
📌 要求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交接 - 注意: 单纯"政府不让用"不等于自动解约,必须走完解除程序。
3. 算清违约成本再行动
宁波某公司算错账吃了大亏:
- 合同约定违约金2000元,他们却按1000元主张,法院直接按合同判了2000元
- 如果5月31日搬走时立即发通知,只需付6月1日-6月5日5天租金+2000元违约金
- 但拖延5个月后,要付6月1日-10月21日近5个月租金
| 实用操作表 | 情况 | 正确操作 | 错误后果 |
|---|---|---|---|
| 需提前解约 | 书面通知+按合同付违约金 | 多付租金+诉讼费 | |
| 政府要求停业 | 48小时内书面通知+保存政府文件 | 丧失免责权利 | |
| 退租时有争议 | 拍照录像确认房屋状态 | 被扣"损坏赔偿" |
记住:合同是企业的"安全带",不系好就跳车,摔疼的是自己。签合同时别只看租金和租期,重点读"合同解除"条款;想解约时别图省事,按步骤走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企业省下的是律师咨询费,赔掉的可能是几十万真金白银——这笔账,一定要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