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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不及时验收出问题企业可能赔光货款-巢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巢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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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81民初3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5月7日,巢湖某业有限公司与廊坊某洋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廊坊某洋有限公司向巢湖某业有限公司供应岩棉毡等材料,货到贵州安顺市交付。合同明确约定了岩棉毡的规格(如5公分×80kg)、数量、单价及质量标准。巢湖某业有限公司于5月8日、14日分两笔付清全部货款63145元。货物运抵后,第三方中科合肥某公司现场验收时发现:岩棉毡实际重量、厚度与合同不符,且产品合格证上的规格型号、容量等关键信息全部空白。巢湖某业有限公司立即通过微信和书面函件要求廊坊某洋有限公司3日内处理,但对方未回应。
随后,巢湖某业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显示:5公分×80kg规格的岩棉毡密度不符合国家标准(GB/T11835-2016),检测费8100元。同时,因货物质量问题,巢湖某业有限公司被第三方中科合肥某公司罚款20000元。
法院判决:廊坊某洋有限公司退还货款28297元、赔偿检测费8100元及罚款损失20000元,合计56397元;巢湖某业有限公司退还问题货物;驳回其他交通费损失诉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货物验收别“走过场”,否则损失自己扛!

本案关键教训:企业收货时若不及时验收、固定证据,一旦出问题,货款可能打水漂,还要倒贴赔偿!
廊坊某洋有限公司的惨痛教训在于:

  1. 货物“带病出厂”却无人把关
    合同明确约定了岩棉毡的规格和密度标准,但交付的货物合格证信息空白,连基本参数都没填。这相当于卖手机却不贴型号标签——买家怎么敢用?企业发货前务必核对产品标识与合同一致性,空白合格证=埋雷!
  2. 收到质量问题通知装“鸵鸟”
    巢湖某业有限公司当场验出问题后,立即发函要求3日内处理,廊坊某洋有限公司却置之不理。结果第三方检测一锤定音,法院直接认定质量问题。企业接到客户质量异议,必须24小时内响应!拖延只会让小问题变成大赔偿。
  3. 拿不出“非我之过”的证据
    廊坊某洋有限公司辩称“货物是买家存储不当损坏”,但拿不出监控或温湿度记录等证据,而检测报告明确写明“样品完好”。法院一句“证据不足”就驳回了抗辩。所有运输、仓储环节都要留痕:视频、温湿度记录、交接签字缺一不可!

企业自救指南:三步守住钱袋子

✅ 第一步:签合同时“写死”验收标准
别只写“符合国家标准”,要像本案合同那样明确:

“岩棉毡密度必须≥80kg/m³(依据GB/T11835-2016第5.2条),到货后24小时内现场开箱测量,厚度误差超±2mm视为不合格。”
实操口诀: 量化指标+明确方法+限时验收。

✅ 第二步:收货时当场“较真”

✅ 第三步:出问题24小时内“动起来”

一句话总结: 货物验收不是仓库小哥的“举手之劳”,而是企业风控的生命线。从合同写死标准、到收货时当场验、再到问题出现秒响应,每一步都得留下“铁证”。否则,就像廊坊某洋有限公司,赔光货款还要倒贴检测费,冤不冤?

企业自检清单
□ 合同中是否有可量化的质量验收条款?
□ 收货流程是否要求开箱视频+双方签字?
□ 质量异议处理SOP是否规定24小时响应?
缺一项,赶紧补!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