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未明确提示说明无效,设备损坏产生的合理替代费用可获赔-钟祥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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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0)鄂0881民初226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4月29日17时15分许,孙某驾驶鄂F×××××重型仓栅式货车,沿乐闻线行驶至乐闻线29公里200米时,因车厢未降下,与钟祥某达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的四车道超声波车流调查设备相撞,造成车辆和车流调查设备受损的交通事故。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四车道超声波车流调查设备损失价值为110260元。因交通事故致流量调查设备受损导致的人员调查费用损失为40000元。孙某驾驶的鄂F×××××重型仓栅式货车在中国某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支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一审判决中国某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钟祥支公司赔偿钟祥某达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150260元。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赔偿130260元(其中设备损失110260元,人员调查费用20000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说的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公司设备被撞坏了,保险公司该不该赔所有损失?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只赔"直接损失",像设备本身这种看得见的损坏,而设备坏了之后产生的额外费用(比如派人手工替代自动设备)就不该赔。但这个判决告诉我们:保险公司不能随口说"这是间接损失不赔",必须证明他们提前把"不赔"的规则清清楚楚告诉你了,否则照样要赔!
先说说钟祥某达公司遇到的情况:他们有个监测车流量的设备被货车撞坏了,设备一坏,自动收集数据的功能就没了。但交通部门有规定,数据不能断,他们只能安排员工顶着大太阳在路边手工计数,每天租车、买饭、发加班费,花了好几万。他们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说:"人工费用是间接损失,合同里写明了不赔。"结果法院怎么判的?法院说,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卖保险时已经明确告诉你"人工费用不赔",所以这个"不赔"的条款无效!但法院也认为,公司要价太高,设备维修调试实际只需1个多月,却按4个多月算费用,多出的部分不支持,最后只判赔了2万元人工费。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敲响了三记警钟:
第一记警钟:买保险别只看"保什么",更要盯紧"不赔什么"
很多老板买保险时只问"保额多少""一年交多少钱",却忽略最关键的——哪些情况不赔。保险公司的合同又厚又专业,但法律规定:凡是"不赔"的条款,保险公司必须用特殊字体标出,还要当面给你解释清楚,甚至要你签字确认"我明白了"。如果保险公司没做到这些,出事时他们拿"不赔条款"当挡箭牌,法院也不会支持!
企业怎么做?
- 签合同前,一定要让业务员指着合同逐条解释"哪些情况不赔"
- 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简明版免责说明(比如一页纸的清单)
- 如果对方敷衍了事,直接换一家——正规公司不会拒绝合理要求
第二记警钟:损失发生后,证据比嘴巴更重要
钟祥某达公司想要10万多的人工费,法院只认2万,为啥?因为他们提交的油费发票时间对不上、工资表没有员工签字。法院认可"设备坏了必须人工替代"这个事实,但认为他们要的钱太多,证据又不扎实。
企业怎么做?
- 设备损坏当天就启动证据收集:拍照录像、记事本写清"因XX损坏导致XX替代支出"
- 所有额外支出必须有正规凭证:租车要合同+发票、加班费要签到表+转账记录、餐费要明细单
- 特别注意时间节点:像案例中设备15天能修好,却拖了4个月,扩大的损失法院不认!
第三记警钟:合理替代费用≠漫天要价,控制损失是底线
法院支持2万元人工费,是因为交通部门规定"数据不能断",人工替代是刚需。但如果公司放任损失扩大(比如明明能租便宜车却非要租豪车),或者用不必要的高价方案(比如10人能干的活派30人),多花的钱自己承担!
企业怎么做?
- 设备损坏后立即评估:哪些替代措施是必要且最低成本的?
- 咨询行业标准:像交通监测这种专业领域,提前了解维修周期、人工成本大概范围
- 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别等修完了才通知,维修方案提前沟通避免纠纷
给企业的实用锦囊:
- 买保险时做三件事:要免责条款清单、让业务员签字确认已解释、手机录下讲解过程(合法合规)
- 出事时守三原则:及时报险不拖延、损失最小化不扩大、每一分钱支出留凭证
- 谈赔偿时问一句:"您说的'不赔条款',当初是怎么告诉我的?"(90%的保险公司会当场改口)
保险不是"买了就万事大吉",而是"买对+用对"才能真正兜住风险。这次钟祥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企业这边。花1小时搞懂免责条款,可能省下100万赔偿纠纷——这才是聪明企业的风险防控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