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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仍需赔偿出租车停运损失-钟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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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27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5月1日14时20分,张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3小型汽车,行驶至钟祥市郢中镇龙山大道承天壹号院门前路段逆向行驶时,与朱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T小型汽车相碰撞,后又与伍某驾驶车牌号为鄂HU小型汽车相碰撞,造成伍某受伤、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朱某、伍某无责任。鄂H3小型汽车登记所有人为钟祥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张某驾驶的该车在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限额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赔偿钟祥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191.18元;驳回钟祥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钟祥市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担13元,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负担12元。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保险公司想用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拒绝赔偿出租车的停运损失,但法院没同意,为啥?因为保险公司没把免责条款“说清楚”。

具体来说,出租车在事故中受损无法运营,每天损失几百块台班费,这属于“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辩称,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停驶造成的损失不赔”,属于免责范围。但法院一查发现:保险公司虽然让投保人签了字,却没证明自己把这条款的意思和后果“讲明白”了——比如,没告诉司机“停运损失不赔”具体指什么、会有什么影响。结果,免责条款被判无效,保险公司还得乖乖赔钱。

对企业的重要提醒:

  1. 别光看签字,要盯“说清楚”
    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在保险合同上签了字,免责条款就生效了。但这个案子敲响警钟:签字不等于万事大吉!保险公司必须主动把免责条款“说透”,比如用大字加粗标出关键内容,再口头解释清楚(比如“停运损失不赔,您修车期间没收入我们不负责”)。如果保险公司没做到这一步,法院可能判条款无效,企业照样能索赔。
    企业怎么做? 签合同时,别急着签字!要求保险公司逐条讲解免责内容,最好录音或保留书面记录。如果对方敷衍了事,直接说“这条款我不懂,不讲清楚我不签”。

  2. 企业自己也要“留证据”
    本案中,出租车公司索赔时,因维修证明不全,法院只支持了部分损失(原要7000元,只判赔3000多元)。说明:企业主张损失时,必须拿出扎实证据,比如维修记录写明具体修了几天、事故前收入流水等。
    企业怎么做? 平时做好台账:车辆维修时,让修理厂写清“进厂时间、出厂时间、维修项目”;保留运营收入截图(带车牌号)。万一出事,这些就是索赔的“硬通货”。

  3. 别被“行业惯例”忽悠
    保险公司常以“行业规定”为由拒赔停运损失,但法律明确说了: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该赔就得赔!关键看免责条款是否合法生效,而不是保险公司自己怎么解释。
    企业怎么做? 遇到拒赔别认怂,先查合同:免责条款是否加粗提示?保险公司是否证明“已讲明白”?如果没证据,直接找法院撑腰——就像本案,出租车公司赢了关键一仗。

一句话总结: 保险免责条款不是“免死金牌”,保险公司没尽到“说清楚”义务,企业损失照样能追回!签合同时,多问一句、多留一手,就能少踩一个坑。企业主们记住:法律保护“明白人”,不保护“马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