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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未审资质且未提供安全防护致雇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南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南陵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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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223民初80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刘某从事焊接工程。2019年4月,刘某在南陵县宇培幸福时光二期工地上,为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提供雨棚安装服务(包括雨棚制作及框架、玻璃安装)。2019年5月2日,刘某在为车库入库顶安装玻璃时,不慎踩空自车库入库顶摔落至地面。
事发后,刘某被送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双侧桡骨远端骨折等。司法鉴定认定其构成两个十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12000元,并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另查明:芜湖某地置业有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具备建筑资质的上海宇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7月,上海宇培公司与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签订分包合同,由其负责雨棚安装。事故发生后,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垫付医疗费57398.59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赔偿刘某各项损失90823.88元(已扣除垫付费用);驳回刘某对芜湖某地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某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赔偿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及防范建议

本案看似是工人摔伤的普通事故,实则暴露企业用工管理的致命漏洞。法院判决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承担70%赔偿责任的关键原因,正是企业长期忽视的三个“小问题”:

风险一:口头招工不签合同,出事就成“糊涂账”

法院认定刘某与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存在劳务关系,直接依据是“通过工友介绍干活+实际提供服务”。企业若仅口头雇佣工人、不签书面协议,一旦发生事故,法院将直接推定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企业难逃赔偿责任。
防范建议

风险二:高空作业不给“安全绳”,赔钱只是小事,官司才叫头疼

刘某从3-4米高处摔落,法院明确指出:“雇主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严重忽略安全事项”是担主责的核心原因。企业认为“工人自己不注意”就想推责?法律根本不买账!
防范建议

风险三:分包给“皮包公司”,资质不审等于自己埋雷

南陵县某明精装门窗经营部辩称“已把工程转包给安徽某炉公司”,但法院发现:

企业主特别注意
本案中芜湖某地置业有限公司为何免责?只因它把工程发包给有资质的上海宇培公司(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这说明:发包方只要守住“资质审查”底线,风险就能有效隔离
反观很多企业为省钱,把工程包给“熟人小作坊”,不出事皆大欢喜,一出事就赔到倾家荡产——这不是运气差,是管理漏洞的必然结果。

法律不是绊脚石,而是护身符。从今天起,做好用工协议、配齐安全装备、严审分包资质,看似多花几百元,实则为企业筑牢“防火墙”。别让一次疏忽,变成账上9万元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