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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内工程质量维修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天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天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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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163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9月5日,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签订《某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某建工集团承建2#-4#楼、商业A-D土建、装饰和安装等工程,暂定合同总价款为43145469.37元;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负责水电接至用地红线边,红线内临时水电由某建工集团自行负责,水电费由某建工集团承担并按时缴纳;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后支付60%,5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部分)。上述工程于2019年10月18日竣工验收,2019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020年1月7日,双方确认工程结算价为38998027.02元,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已支付38218066.48元,剩余779960.54元质保金未付。
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工程部分房屋出现墙面渗漏水问题,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委托天门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产生维修费27000元。

法院判决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向某建工集团支付剩余质保金752960.54元(已扣除27000元维修费)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某建工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关于水电费和维修费的反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质保金该什么时候付、能扣多少钱"的问题。很多企业以为质保期满后对方不付钱,自己只能干等着或者打官司要钱,但其实这里面藏着几个容易踩的坑。

第一个坑:质保金不能随便扣,但质量问题维修费可以直接扣
法院明确说了:质保期5年一到(2024年12月10日),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就必须把质保金付清,拿"我们内部还在复审"当理由没用。但有意思的是,虽然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反诉要27000元维修费没被单独支持,法院却直接从质保金里扣了这27000元!因为质保金本来就是用来修缺陷的,只要维修事实真实、费用明确(比如有正规维修合同和发票),发包方不用另打官司,直接从质保金里扣就行。
企业该怎么做

第二个坑:水电费说不清就白搭
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想扣8万多元水电费,结果法院全没支持。为啥?他们拿的水费发票是"天门某水务公司"开给"天门某西某乙有限公司"的(注意!不是告的这家公司),电费单上写着"天石宿舍",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施工用的。就像你去饭店吃饭,店家拿隔壁桌的账单找你结账,你说能认吗?
企业该怎么做

第三个坑:内部流程不是挡箭牌
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说"我们公司还在复审工程款,所以不能付质保金",法院直接驳回。企业内部审计、领导签字这些流程,不能对抗合同义务。就像你网购不能说"我公司财务还没走完流程"就不给卖家打款。
企业该怎么做

给所有工程企业的大实话

  1. 质保金不是"唐僧肉",5年一到必须付,但修房子的钱能直接扣;
  2. 水电费没单独立表、没人签字确认?打官司100%败诉;
  3. 所有沟通留痕迹:重要事情发微信后补书面函,快递单写清"关于XX工程维修通知"。

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合同签得再漂亮,出事时拿不出"当时我们说了要修"的记录,该亏的钱一分少不了。工程干完别急着撤场,把水电表读数、维修记录这些"小细节"收好,比多要10万工程款还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