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内工程质量维修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天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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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163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7年9月5日,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签订《某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某建工集团承建2#-4#楼、商业A-D土建、装饰和安装等工程,暂定合同总价款为43145469.37元;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负责水电接至用地红线边,红线内临时水电由某建工集团自行负责,水电费由某建工集团承担并按时缴纳;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后支付60%,5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部分)。上述工程于2019年10月18日竣工验收,2019年12月10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020年1月7日,双方确认工程结算价为38998027.02元,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已支付38218066.48元,剩余779960.54元质保金未付。
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工程部分房屋出现墙面渗漏水问题,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委托天门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产生维修费27000元。
法院判决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向某建工集团支付剩余质保金752960.54元(已扣除27000元维修费)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某建工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关于水电费和维修费的反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质保金该什么时候付、能扣多少钱"的问题。很多企业以为质保期满后对方不付钱,自己只能干等着或者打官司要钱,但其实这里面藏着几个容易踩的坑。
第一个坑:质保金不能随便扣,但质量问题维修费可以直接扣
法院明确说了:质保期5年一到(2024年12月10日),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就必须把质保金付清,拿"我们内部还在复审"当理由没用。但有意思的是,虽然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反诉要27000元维修费没被单独支持,法院却直接从质保金里扣了这27000元!因为质保金本来就是用来修缺陷的,只要维修事实真实、费用明确(比如有正规维修合同和发票),发包方不用另打官司,直接从质保金里扣就行。
企业该怎么做:
- 作为施工方:质保期内接到维修通知要马上处理,别等对方找第三方修了再扯皮。就算暂时没空,也要书面回复"我们X天内来修",留好证据。
- 作为发包方:发现质量问题先发正式通知(微信、短信都行),说清楚"XX部位漏水,请3天内维修,否则我们找人修费用从质保金扣"。别光打电话,事后对方不认账就亏大了。
第二个坑:水电费说不清就白搭
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想扣8万多元水电费,结果法院全没支持。为啥?他们拿的水费发票是"天门某水务公司"开给"天门某西某乙有限公司"的(注意!不是告的这家公司),电费单上写着"天石宿舍",根本分不清哪些是施工用的。就像你去饭店吃饭,店家拿隔壁桌的账单找你结账,你说能认吗?
企业该怎么做:
- 签合同时一定写清楚:"施工用水电单独装表,每月双方签字确认用量"。
- 每月让双方负责人在水电费清单上签字,拍照存档。哪怕对方拖着不签,你也要发个"XX月水电费XX元,请3日内确认,否则视为认可"的微信,避免过了时效。
第三个坑:内部流程不是挡箭牌
天门某西某甲有限公司说"我们公司还在复审工程款,所以不能付质保金",法院直接驳回。企业内部审计、领导签字这些流程,不能对抗合同义务。就像你网购不能说"我公司财务还没走完流程"就不给卖家打款。
企业该怎么做:
- 如果你是付款方:别用"等我们领导批""财务系统升级"当理由拖延,合同约定啥时候付就得啥时候付。
- 如果你是收款方:发现对方拖时间,马上发书面催款函(微信+快递),写明"按合同第X条,应于X月X日支付XX元,请3日内付清,否则将主张利息并起诉"。
给所有工程企业的大实话:
- 质保金不是"唐僧肉",5年一到必须付,但修房子的钱能直接扣;
- 水电费没单独立表、没人签字确认?打官司100%败诉;
- 所有沟通留痕迹:重要事情发微信后补书面函,快递单写清"关于XX工程维修通知"。
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合同签得再漂亮,出事时拿不出"当时我们说了要修"的记录,该亏的钱一分少不了。工程干完别急着撤场,把水电表读数、维修记录这些"小细节"收好,比多要10万工程款还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