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和克扣工资需赔偿员工损失-钟祥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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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7)鄂0881民初21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5年1月,冯某由钟祥华某车城开发有限公司聘用从事保洁员工作,月工资1400元,并每年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劳动合同中约定社会保险费随工资发放,由冯某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自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钟祥华某车城开发有限公司每月从冯某工资中预留10%绩效(计140元),2017年1月预留70元。冯某的社会保险费均系自己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2017年1月16日,冯某提出离职申请并离开工作岗位。2017年9月,冯某申请劳动仲裁,钟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院判决:钟祥华某车城开发有限公司需赔偿冯某养老保险损失214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800元、退还克扣工资2730元;驳回冯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直白:企业别想用“社保现金发放”或“随意扣工资”来省钱,结果往往赔得更多! 判决书明确指出三点“雷区”,咱们企业主千万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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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随工资发”是白纸黑字的违法陷阱
案例中,公司和冯某在合同里写“社保费给你现金,自己去交”,法院直接认定无效。为啥?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缴纳的“安全网”,公司必须从工资里代扣代缴,不能甩给员工。冯某自己交了社保,公司还得赔损失(按当地平均工资60%计算)。企业风险点:很多小公司为省事或省钱,和员工签“社保现金协议”,以为双方同意就合法。但法院根本不认——协议再漂亮也是废纸,最后公司照样赔钱+补缴。
防范建议:老老实实给员工开社保账户,每月按时交齐“五险”。别信“员工自愿放弃”的鬼话,真出事全是公司担责! -
“绩效工资预留”不等于能随便扣钱
公司每月扣冯某10%工资说“这是绩效预留”,结果法院说:没完成营销任务?那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写得明明白白:工资必须足额发,克扣就是违法。冯某的2730元被全额退回,公司还倒贴官司费。
企业风险点:不少企业搞“全员营销”,用扣工资逼员工拉客户。但法院认死理:只要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一分不能少扣。所谓“绩效预留”,没合法依据就是赤裸裸的克扣。
防范建议:真要设绩效工资,必须写进合同+明确考核标准(比如“完成10单才能拿全薪”)。别搞“模糊预留”,否则员工一告一个准。 -
员工因社保问题离职?公司必须倒贴“分手费”
冯某因社保和扣工资问题主动辞职,公司以为“自己走的不用赔钱”。大错特错!《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没依法交社保,员工辞职也能拿经济补偿(工作1年赔1个月工资)。冯某干了2年,公司白付2800元。
企业风险点:很多老板觉得“员工主动走就万事大吉”,但只要公司有违法用工行为(比如没交社保、克扣工资),员工随时能“被动辞职”反手要补偿。
防范建议:定期自查用工合规性。发现社保漏缴或工资问题,立刻补救——拖到员工离职再补,成本翻倍!
总结一句话:合规用工不是成本,是省钱!
这个案子公司总共赔了7678元(社保+补偿+工资),看起来不多,但实际损失远不止:打官司耗时间、损口碑,还可能引发集体仲裁。对企业来说,每月多花几百块交社保、足额发工资,比事后赔钱+名声扫地划算一万倍。记住:法律不保护“聪明人”,只保护守规矩的企业。从今天起,把社保当“保命钱”,把工资当“护身符”——员工安心,老板省心,这才是真正的企业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