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更名后仍要承担原公司债务责任-松滋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3 松滋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鄂1087民初44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杨某因经营需要找原告曾某借款,当时原告曾某因经济不宽裕,遂介绍被告杨某向案外人黄某借款,由原告曾某做保证人。后因被告杨某未能偿还借款,原告曾某于2018年2月11日代为履行了还款义务。因此,两被告于2018年2月13日向原告曾某出具借款金额为80500元的借条一份,后被告杨某还款2000元。2021年2月10日,原告曾某因被告杨某拖欠借款不还与其发生纠纷并报警,在松滋市公安局万家派出所的协调下,被告杨某于当日重新向原告曾某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曾某现金人民币柒万捌仟伍佰元,用途:于2018.2.13用于公司粮食收购",并加盖"松滋市某油有限公司"公章。

同时查明,被告松滋市某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3日成立,2017年8月9日,松滋市某油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名称变更为松滋市某油股份有限公司。

另查明,2021年1月20日,中国某某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5%。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杨某和松滋市某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曾某支付代偿款78500元,并从2021年2月11日起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988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各位企业老板和管理者,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隐藏着几个极易被忽视的法律"陷阱",稍不注意就可能让企业承担本不该有的债务。下面我用大白话给大家分析,并提供实用防范建议:

核心问题:公司改名≠债务清零
本案中,松滋市某油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改名为松滋市某油股份有限公司,但2021年重新出具借条时,却错误地加盖了"松滋市某油有限公司"的旧公章。很多企业主以为"公司改名就像人改名字,以前的债务就和我没关系了",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指出:公司名称变更只是"换马甲",法律主体还是同一个,改名前的债务照样要承担

风险点1:公章使用混乱埋隐患
企业改名后,常会继续使用旧公章,认为"反正就差一点,没人会较真"。但本案中,被告使用已废止的"松滋市某油有限公司"公章签署借条,法院依然认定对公司有效。这是因为:

风险防范建议

  1. 及时销毁旧公章:公司更名、改制后,立即在公安部门办理旧公章注销手续,切勿存放在办公室"以备不时之需"。
  2. 统一对外文书模板:财务、合同、借据等所有对外文件,必须使用最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建议在公司内部发布《名称使用规范》。
  3. 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每季度核查公章使用记录,特别关注财务借款、担保类文件。

风险点2:个人与公司财务混同惹祸
本案中,杨某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款项用于公司粮食收购,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现实中很多老板习惯"公司钱=我的钱",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用公司资金还个人债,这种行为极易导致:

风险防范建议

  1. 严格区分账户:公司必须开立独立对公账户,老板个人微信/支付宝绝不用于公司经营收支。
  2. 借款明确主体:如需借款,必须清晰注明是"XX公司借款"还是"杨某个人借款",避免出现"用于公司经营但以个人名义签"的模糊情况。
  3. 大额资金留痕迹:超过1万元的资金往来,务必附上用途说明并由财务签字确认。

风险点3:债务拖延引发"利滚利"
本案债务从2018年拖到2021年才重新打借条,结果不仅本金78500元要还,还要从2021年起算利息。很多企业主认为"拖着不还,对方就没办法",实际上:

风险防范建议

  1. 建立债务台账:财务部门每月梳理应付账款,对超过3个月的债务重点标注。
  2. 主动协商方案:确实暂时困难的,应书面提出分期还款计划(需债权人签字确认),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拖欠。
  3. 重要债务留凭证:还款后必须索要收据,注明"全部结清"字样,防止对方二次追偿。

征和律师特别提醒
最近我们处理的类似案件中,有企业因名称变更后继续使用旧合同模板,导致3年后被前供应商追讨120万元货款。公司名称、公章、经营范围变更时,务必做好"三同步":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不保护对风险视而不见的企业。规范经营看似麻烦,实则是企业最便宜的"保险"。如需具体风险排查,欢迎联系征和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法律体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