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他人餐厅未核实商标使用权限需赔偿12万-石首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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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2)鄂1081民初19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3年7月2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10844215号"彭厨"商标,商标注册人彭某维,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饭店、餐馆(截止),注册有效期至2023年7月27日。
2015年2月14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13687712号"彭厨及图"商标,商标注册人彭某维,核定使用服务为第43类:备办宴席、自助餐厅、饭店、餐馆等,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3日。
2018年12月13日,彭某维与湖南某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将上述商标以普通许可方式授权该公司使用,并明确约定该公司有权单独以自己名义针对侵权行为维权。
自2011年起,彭某维注册经营多家"彭厨"菜馆,将商标广泛用于直营店装潢宣传,获得较高知名度。第10844215号"彭厨"商标于2017年4月26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2021年11月30日,湖南某厨公司委托公证处到松滋市蜜某惠食尚餐厅(位于湖北省松滋市××路)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员以消费者身份进店消费,对餐厅门头、店内装饰、菜单、餐具等使用"彭厨"标识的情况拍照取证。
松滋市蜜某惠食尚餐厅确认由其经营,其经营者配偶聂某国于2018年6月29日从松滋市彭某时尚餐厅经营者许某河处受让该餐厅,并签订转让合同。松滋市彭某时尚餐厅于2019年1月9日注销,松滋市蜜某惠食尚餐厅成立于2018年7月16日。自2020年9月起,该餐厅借用松滋市义某酒店的收款码收取营业款。
法院判决结果:
- 松滋市蜜某惠食尚餐厅立即停止侵犯"彭厨"商标专用权;
- 该餐厅赔偿湖南某厨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12万元;
- 驳回湖南某厨公司对松滋市义某酒店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过高赔偿要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转让店铺不查商标,12万赔偿等着你!
这个案子给所有餐饮老板敲响警钟:接手别人的餐厅,千万别只盯着店面和设备,商标能不能用才是关键!
松滋市蜜某惠食尚餐厅的老板认为:"前任经营者让我用'彭厨'招牌,我还交了转让费,当然能继续用"。但法院明确指出:"善意受让"不是侵权的挡箭牌! 你从别人手里接过餐厅,就像买二手车不能只看车况——必须查清这车有没有"产权证"(商标授权)。
为什么赔了12万?
- 没查清楚就敢用:餐厅转让时,老板没核实"彭厨"商标是否获得授权,就直接在门头、餐具上继续使用,等于在别人家的地盘盖自己的房;
- 知名度太高惹的祸:"彭厨"是全国驰名商标,遍布500多家店,法院认定侵权人"明知故犯";
- 小疏忽酿大损失:虽然餐厅因疫情亏损,但法律不看经营难不难,只看你用没用别人商标。
企业必学3招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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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前必查"商标身份证"
- 接手店铺时,要求对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合同(像查房产证一样查商标证);
-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免费!),输入商标名称查状态(教程见文末);
- 真实案例:某火锅店接手后未查商标,被"谭某鸭"起诉,赔了8万才知前任只有区域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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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加"免责条款"
- 在转让协议中白纸黑字写明:"转让方保证商标使用合法,若因商标问题产生纠纷,由转让方全额赔偿";
- 错误示范:只写"含品牌使用权",结果法院认定"品牌"≠"商标",维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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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风险立即"换招牌"
- 若接手后发现商标有问题,马上停用并更换新标识(如将"彭厨"改成"老彭家");
- 有效动作:保留更换过程的照片、采购单据,万一被诉可证明"及时停止侵权"。
特别提醒:
- 单纯帮朋友收钱不担责(如义某酒店仅提供收款码);
- 但若参与经营(如帮忙设计菜单、培训员工),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
律师支招:花500元做商标尽调,能省10万赔偿金!转让前务必做到:
① 查商标局官网"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
② 要求转让方提供商标许可合同;
③ 签补充协议明确商标责任归属。
(注:本文根据真实判例改编,企业经营中遇商标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出具《商标使用风险评估报告》,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延伸阅读:
手机查商标3步法:
- 微信搜"国家知识产权局"→点"政务服务"
- 选"商标网上查询"→点"商标近似查询"
- 输入名称/图形→查"商标状态"和"专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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