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未规范留存劳务证据将承担败诉风险-凤台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凤台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4民终19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8年5月31日,徐某村委会因秸秆打捆需要,与凤台县奇某秸秆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奇某公司)签订打捆作业合同。奇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安排朱某等人到徐某村打捆作业。奇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起诉徐某村委会请求支付所欠打捆款,一审法院作出(2020)皖0421民初4542号民事判决,所欠款项包含朱某等人的打捆费用。2021年6月,朱某向徐某村委会主张打捆费,徐某村给朱某出具打捆地亩统计,朱某的打捆亩数是1442.93亩及零地亩数187.23亩,每亩35元,合计57055.6元,该款奇某公司至今未付。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奇某公司支付朱某57055.6元,驳回朱某对徐某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二审驳回奇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企业劳务管理不规范,证据缺失必吃大亏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干活不留痕,打官司必输阵”。奇某公司老板李某口头安排朱某去打捆秸秆,活儿干完了却没签合同、没记工时、没开发票,结果朱某拿着徐某村开的亩数证明要钱,公司拿不出反驳证据,只能赔钱。

为什么企业会栽跟头?

  1. 口头安排=埋雷:李某让朱某干活只动嘴不动笔,既没签劳务合同,也没让朱某签字确认工作量。等朱某要钱时,公司说“亩数不对”,但拿不出打卡记录、作业日志等证据,法院只能采信徐某村的统计表。
  2. 财务混乱惹祸:公司曾起诉徐某村要打捆款,却把朱某的劳务费混在总账里。更荒唐的是,公司让个人(如朱某民、刘某文)开票报账,违反财务规定。法院直接认定:“你自己乱开发票,现在又质疑真实性?这锅自己背!”
  3. 想赖账没证据:二审时奇某公司录音证明朱某虚报亩数,但录音内容模糊、统计表缺失,法院一句“举证不能”就驳回。现实中,多少企业老板觉得“我说了算”,结果关键时刻连张照片都找不着。

企业怎么避坑?三招防败诉

一句话提醒:法律不看谁嗓门大,只认证据硬不硬。企业主别图省事“口头安排”,干活留痕、付款规范,才能避免白干活还倒贴钱!下次再有员工要钱,您手里有合同、有记录、有付款凭证,自然不怕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