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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装修免租期无效需书面确认-麻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麻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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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708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3月2日,麻城某资产经营公司与某家居科技公司签订《麻城市城投创新创业园工业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某家居科技公司租用麻城市经济开发区**道以南、西陵一路以西处西区2栋(3、4号钢构厂房),建筑面积约8762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装修期另行约定),年租金1051440元,物业管理费每年52572元。合同规定租金需在合同年度开始前10日内付清,逾期每日按欠付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麻城某资产经营公司于2022年4月1日交付厂房,但某家居科技公司仅在2023年1月18日支付了2022年6月、7月的部分租金175240元和物业费8762元,之后再未付款。2024年8月9日,麻城某资产经营公司发律师函催款,某家居科技公司仍拒绝支付。

法院判决:某家居科技公司需向麻城某资产经营公司支付欠租297万余元及分段计算的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三)、物业费14万余元;驳回麻城某资产经营公司关于物业费违约金的诉求。某家居科技公司主张“口头约定4个月装修免租期”的辩解未被采纳。

三、核心风险提示: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关键条款必须白纸黑字
这个案子看似是“欠钱不还”,实则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法律陷阱:把口头承诺当合同,吃亏了才后悔。某家居科技公司老板肖某在法庭上拍着胸脯说:“签合同时,对方口头答应我装修期免4个月租金!”可法院为啥不认?因为法律只看证据,不听“我以为”

咱们企业做租赁生意时,常会遇到类似场景:房东说“装修期宽限几个月”,租客说“等设备装好再付钱”。但一没写进合同,二没留聊天记录,三没签字确认——这种“君子协定”在法庭上就是废纸!就像借钱不打借条,对方赖账时你只能干瞪眼。本案中,合同明明写着“装修期另行约定”,可双方只动嘴没动笔,某家居科技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自然败诉。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1. 重要条款必须“落地成文”
    别嫌麻烦!租金减免、免租期、付款时间等核心条件,一定要写进合同正文或补充协议。哪怕对方说“口头说好就行”,你也得回一句:“张总,规矩不能破,我这就拟个补充条款您签个字?”像本案的“装修期另行约定”,若当时签份两页纸的补充说明,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2. 日常沟通“留痕”比签字更重要
    现在手机微信就是证据库!催款、协商免租时,别只打电话。发条微信:“肖总,按咱俩昨天说的,装修期4个月免租,我月底前补协议,您看对吗?”对方回个“OK”或“行”,这就是铁证。就算对方不回复,你发的内容也能作为辅助证据。别把信任建立在“对方人品好”上,要建立在“手机有记录”上。

  3. 收到律师函=最后通牒,立刻行动
    本案中某家居科技公司收到律师函还“躺平”,结果不仅付全款,还背上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算下来一年多掏10万!)。企业一旦收到催款函、律师函,24小时内必须响应:要么付钱,要么书面提出异议(比如“对金额有疑问,申请核对”),千万别当没看见。沉默只会让债务像雪球越滚越大。

记住:商场如战场,情分归情分,规矩归规矩。合同不是束缚,而是护身符——它让讲信用的人不吃亏,让想耍赖的人没空子钻。下次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关键条款,省下的可能是几十万真金白银。别等法院判决书下来才明白:原来“说好的”,未必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