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达标企业难收违约金-麻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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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282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麻城某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南湖某湾小区的物业公司,曾某和彭某是该小区7栋1单元504号房屋的业主。南湖某湾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物业服务一直按《前期物业合同》执行。2020年6月18日,麻城某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高层房屋物业费为每平方米每月1元;若业主拖欠物业费,经书面催缴后仍不支付的,每日需按欠费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曾某和彭某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21.78平方米,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共欠物业费7672.14元。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支付欠费及违约金。
法院判决:业主需在10日内支付物业费7672.14元,但驳回了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请求。
三、风险提示:服务有瑕疵,违约金可能打水漂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提供的服务如果“货不对板”,就算业主欠钱,你也很难拿到额外赔偿(比如违约金)。法院明确说了,麻城某霞物业虽然有权收物业费,但服务存在“瑕疵”——比如保洁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导致管理水平没达到合同标准。因此,即使业主拖欠费用,物业公司的违约金诉求也被一票否决。
对企业来说,这可不是小事!很多公司以为签了合同就高枕无忧,催收时直接甩出“按合同罚钱”。但现实是:
- 服务差=白忙活:本案中,物业费本金追回来了,但违约金一分没拿到。63个月的欠费,违约金本可高达数千元,却因服务问题全泡汤。
- 证据是命门:业主没出庭答辩,但法院仍根据其他案件证据认定服务瑕疵。企业如果平时不记录服务过程(比如维修工单、业主反馈),打官司时就是“哑巴吃黄连”。
企业避坑指南(3招保平安):
- 服务别“偷工减料”:合同写明“每天巡检2次”,就真得打卡留痕;承诺“24小时维修”,就得保存报修记录。别图省事——服务标准打折扣,等于给违约金“挖坑”。
- 催收前先自检:业主拖欠时,别急着发律师函。先查查近期服务有没有“翻车”(比如投诉没处理、设施损坏未修),发现问题立刻补救。本案中,若物业能证明已整改,违约金可能就保住了。
- 日常留一手证据:
- 拍照/录像:清洁、安保等动态服务,每周存档;
- 电子台账:用小程序记录维修、投诉处理时间;
- 定期回访:让业主签字确认服务满意度(哪怕口头录音也行)。
记住:法院只认“看得见”的服务,光喊“我们很努力”可不管用!
一句话总结:收钱的前提是把活干好。企业别只盯着合同条款,更得把服务做到位——否则赢了官司,也输了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