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违法分包工人受伤,工伤责任范围有限制-南陵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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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皖02民终82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马鞍山某区综合保税区物流加工园项目工程劳务后,与张某签订《木工班组清包合同》,约定该公司将该项目1#、5#、6#厂房及2#、7#仓库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交由张某承包,朱某在该木工班组工作。2019年6月19日,朱某在工地工作时受伤,后被送往和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未再回上述工地继续工作。2019年9月2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朱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2019年11月27日,马鞍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朱某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九级。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朱某就工伤赔偿发生争议,马鞍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给付朱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173664.46元。另该公司未为朱某和张某办理工伤保险。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朱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需支付朱某医疗费7774.2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0元、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822.68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132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6980元,合计88236.96元;但无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3963.5元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464元。朱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讲清楚了一个关键问题:建筑企业把工程违法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工人出事后企业要担责,但责任范围有明确界限。法院认为,南陵某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把工程包给没有用工资质的张某,属于违法分包,所以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有意思的是,法院只让企业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治病养伤"的钱,却不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大钱。为什么呢?因为这两笔钱是专门针对"真正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设计的——就像你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伤愈后离职才能拿的钱。而朱某实际是张某找来干活的,和建筑公司没有直接雇佣关系,所以不能拿这两项补偿。
对企业来说,这个判决释放了重要信号:违法分包就像"埋雷",出事了企业肯定要"排雷",但法律不会让你"炸得粉身碎骨"。不过千万别因此掉以轻心!我们看到很多企业栽在这个坑里:
- 别贪小便宜吃大亏:为了省管理费或中介费,把活包给包工头个人。一旦出事,虽然不用付全部赔偿,但医疗费、停工工资等基本费用仍要照付,还可能被罚钱。
- 工伤保险是"护身符":本案中企业最大的错是没给工人买工伤保险。按规定,建筑项目必须办"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保费通常不到工程款的1%。买了保险后,90%以上的赔偿都由社保基金出,企业几乎不掏钱。
- 分包要"查户口":把活分包出去前,务必查清对方有没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询,5分钟就能避免大麻烦。
- 合同要"划红线":和分包商签合同时,必须写明"乙方需自行承担用工责任""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处理"等条款,并要求对方提供工人保险凭证。
记住:法律允许企业把专业活分包,但绝不允许把责任"一包了之"。2023年住建部新规明确要求,总包单位对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建议企业每季度做一次"用工体检":查查工地有没有"隐形工人"(包工头私下招的)、保险是否全覆盖、安全培训有没有记录。这些小事花不了多少钱,却能避免几十万的赔偿风险。毕竟,工人安全了,企业才能安心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