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拖欠土地租金将导致合同被解除-肥西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肥西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3民初510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1月1日,肥西县官亭镇姚某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姚某合作社”)与合肥市镜某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某公司”)签订《姚岗村土地流转协议书》,约定姚某合作社将约208.25亩土地(实际为202.79亩)流转给镜某公司经营,租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三年租金为550元/亩/年,每年1月1日前支付。协议签订后,姚某合作社交付土地,镜某公司开始经营。
2020年,姚某合作社曾因镜某公司拖欠2019年租金起诉(案号<2020>皖0123民初1593号),法院认定土地四至清晰、道路通畅,判决镜某公司支付租金,但未解除合同(考虑到其前期投入)。
此后,镜某公司仍未支付2020年、2021年租金。姚某合作社再次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拖欠租金(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计167301元)。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姚某合作社全部诉求:

  1. 解除双方签订的《姚岗村土地流转协议书》;
  2. 镜某公司60日内返还202.79亩土地;
  3. 镜某公司15日内支付2020-2021年拖欠租金167301元,并按年租金111534.5元标准支付后续占用费至实际交地日。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核心观点:拖欠租金超两次,合同可能直接被解除!
本案中,镜某公司因连续两年拖欠租金,被法院认定“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最终失去土地经营权。更值得警惕的是:

  1. “多次违约”是压垮合同的最后一根稻草
    镜某公司2019年已因欠租被起诉并败诉,法院当时出于“保护经营投入”未解除合同。但2020-2021年继续拖欠,法院直接判决解约。企业切勿心存侥幸:合同履行中,若因资金问题暂时无法付款,务必主动协商延期并留存书面证据,而非消极逃避。

  2. 用“对方有小问题”当挡箭牌?法院不认!
    镜某公司辩称“土地界限不清”“道路不通”“施工导致损失”,但法院指出:

    • 之前判决已明确认定土地四至清晰、道路通畅;
    • 若存在施工损失等问题,应另案起诉索赔不能直接拒付租金
      企业须知:合同义务有主次之分。租金是核心义务,道路、界限等问题属于次要争议,企业不能以“对方也有小错”为由停止履行主要义务(如付款)。若遇纠纷,应同步推进两件事
      ✅ 按合同继续付款(避免被认定违约);
      ✅ 另行发函索赔或起诉(保留维权证据)。
  3. “口头承诺”不如“白纸黑字”
    镜某公司提交2020年3月的《协商记录》,称“村要先修路才付租金”,但法院认定这只是单方陈述,不构成有效补充协议
    风险提示

    • 任何合同变更(如延期付款、修路义务)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明确“新约定取代原条款”;
    • 仅微信、口头承诺或会议记录无法对抗原合同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一句话总结:企业经营中,核心义务(如付款)必须优先履行,用“对方也有小错”拖延付款,极易引发合同被解除+赔偿双重风险。尤其土地、厂房租赁等长期合同,一次违约或可补救,两次拖欠很可能满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