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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管理社会代办员易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中牟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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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豫0122民初1507号
审理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陈某称,2001年4月,他经周某介绍到中国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牟县分公司白沙支局工作,负责发展固定电话用户、维护电话和收款;他负责的区域包括白沙、南寺村、冉庄等村庄;工资按客户数量计算,每月300-400元,由白沙支局营业人员刘某发放;没有固定工作场所,平时在各村跑动,有技术问题就修理,没任务就发展新业务。

公司方面表示,在2008年合并前,白沙支局于2002年10月左右雇佣陈某作为社会代办员,代办员仅负责固话代办及维护业务。自2006年7月起,陈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河南某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缴纳。2007年12月,公司与河南某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外包协议,将维护业务整体外包。2021年1月,陈某申请劳动仲裁确认2001年4月至2006年7月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因他已达到退休年龄被不予受理,随后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认定他与中国某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牟县分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企业用社会代办员干活时,如果管理太“随意”,没签合同、没留证据,员工可能多年后主张“我们是劳动关系”,企业就得吃大亏! 法院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就三点:

  1. 双方有没有“当正式员工”的默契?(比如签没签合同)
  2. 员工是不是被公司管得死死的?(比如固定上下班、严格考勤)
  3. 干的活是不是公司业务的核心部分?(比如修电话是通信公司的主业)

本案中,陈某干的活虽然和公司业务相关,但公司对他管理很松散——没固定工位、工资按业绩算、也没签任何书面协议。更关键的是,2006年后他的社保由第三方公司缴纳,这直接证明双方更像是“外包合作”而非“雇佣关系”。法院因此没支持他的主张。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是个大警钟! 很多企业为省事,用社会代办员、兼职人员时“口头说说就开工”,结果埋下大雷。万一员工事后告你“没签合同就是违法用工”,企业不仅可能赔钱,还得补社保、付赔偿,甚至影响公司信誉。别以为“小事一桩”,等员工攒够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记录)再起诉,企业往往百口莫辩。

教你三招轻松避坑:

  1. 合同必须签,性质要写清
    别图省事口头约定!用代办员时,签一份《代办服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白纸黑字写明:

    • 这是“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 工资按业绩算,不坐班、不打卡;
    • 双方是“平等合作”,公司不负责社保。
      小贴士: 协议让代办员签字按手印,拍照存档。花10分钟写清楚,省下未来10万元官司钱!
  2. 管理要“有边界”,别当“正式员工”管
    代办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该有自由度。企业千万别:

    • 要求他们每天打卡、固定坐班;
    • 用公司制度严罚迟到早退;
    • 让他们干核心业务(如财务、高管决策)。
      正确做法: 只约定“结果”(比如每月发展多少用户),不控制“过程”(比如几点干活)。松紧适度,法院才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3. 社保和付款留证据,历史问题早清理

    • 如果涉及社保,务必通过正规外包公司缴纳(像本案中2006年后由河南某劳公司操作),千万别用公司账户私下转账!
    • 每次付款保留记录(备注“代办服务费”),避免现金支付;
    • 定期检查老员工关系:如果代办员干了多年,及时签协议或转外包,别等人家退休了才想起来“补漏洞”。

最后提醒: 灵活用工是趋势,但“灵活”不等于“随便”。企业省下签合同的功夫,可能换来一场耗时耗力的官司。记住:签好协议是成本,打输官司是负债! 多花点心思规范管理,既保护企业,也尊重劳动者,这才是双赢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