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后厨外包不能规避工伤责任-长葛工伤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长葛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行政
案号:(2023)豫1082行初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长葛市金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会务服务等。张某系张某阳之父,张某阳在金某有限公司后厨从事炒菜作业。该公司后厨由宋某负责管理,公司按月向宋某账户汇入85000元(或80000元)费用,宋某决定并发放后厨人员工资。2021年1月7日晚21时余,张某阳等后厨人员用饭后回至与工作地点同在一幢楼的职工宿舍休息。21时03分,张某阳手机接到短信"下班炒菜师傅各部老大还有田开会"。9时30分左右,与张某阳同宿舍的刘某在玩手机时,听到水壶落地声音,遂发现张某阳倒在床上抽搐,刘某呼喊后张某阳没有反应,刘某即马上联系厨师长宋某,张某阳即被送往长葛市某医院抢救,后又转至河南省某医院治疗,1月8日张某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2月22日,张某申请其子张某阳工伤认定;2021年10月19日,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张某阳与金某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金某有限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后因未缴纳案件受理费被按撤诉处理。2022年7月25日,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阳视同工伤。金某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长葛市金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外包"不等于"免责":后厨业务交给个人管理≠规避用工责任

本案中,金某有限公司认为"后厨已承包给宋某,与张某阳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许多餐饮企业的常见误解。但法院通过仲裁裁决确认了劳动关系的存在,为什么呢?

简单来说,法院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主要看三点:

  1. 谁发工资:虽然公司把钱打给宋某,再由宋某发给员工,但公司直接控制后厨资金
  2. 谁管人:公司提供场地设备,员工工作服印有公司标识,考勤由公司管理
  3. 谁负责:后厨工作是公司核心业务,不是独立的外包项目

更关键的是,张某阳发病时虽然在宿舍,但法院认为:

给企业的3条实用建议:

  1. 真外包要有真合同
    如果确实想外包后厨,必须签订详细的《业务承包合同》,明确约定:

    • 承包方是独立注册的公司(不是个人)
    • 承包方自行招聘员工、缴纳社保
    • 公司只验收菜品质量,不干预人员管理
      ⚠️ 切记:让个人"承包"后厨并由其管理工人,90%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2. 工作时间管理要清晰

    • 明确划分"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在员工手册中写清楚
    • 工作群通知开会应避开休息时间,如需加班必须书面确认
    • 员工宿舍最好与工作场所分开(不同楼层/楼栋),并在合同中注明"宿舍区域不属于工作场所"
  3. 工伤保险不能省
    即使采用外包模式,也要确认:

    • 承包方是否为所有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
    • 保留好查验记录(如保险单复印件)
    • 定期检查承包方用工情况,避免"假外包、真派遣"

一句话总结: 企业想通过"把后厨包给个人"来规避用工风险,就像用纸伞挡暴雨——看着省事,实则漏洞百出。真正的风险防范,是规范用工模式+完善制度管理,而不是玩文字游戏。

(注:文中"某"字代替原企业名称和人名中的部分字,如"金某有限公司"代表"金某良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