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超重未构成违约企业仍需全额付款!-宜都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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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581民初12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荆州某佳有限公司与宜都某胜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间先后签订三份协议:2018年12月签订《协作配套协议》,约定宜都某胜有限公司提供原材料,荆州某佳有限公司进行锻造加工和热处理,按公斤计价结算;2020年6月再次签订《协作配套协议》,约定荆州某佳有限公司自行采购原材料加工,按9元/公斤结算(含材料、锻造等费用),实行"6:2:1:1"付款模式;2021年1月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交货后1-2个月内付清货款。
协议履行过程中,荆州某佳有限公司按要求送货并制作对账单(含产品名称、重量、价格等),通过微信发给宜都某胜有限公司确认。宜都某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验收货物并在送货单签字,对对账单无异议后,荆州某佳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但宜都某胜有限公司未按约定付款,截至2021年5月共拖欠货款236万余元。宜都某胜有限公司辩称:1.产品超重导致多计货款约61万元;2.部分产品未按图纸加工;3.原材料浪费应扣款;4.双方未正式对账。
法院查明:双方合同仅约定"几何尺寸不符"和"硬度不合格"为质量问题,未明确超重构成违约;宜都某胜有限公司长期接收并使用超重产品,且对对账单从未提出异议;自2018年合作起产品即存在超重情况,但其仍续签两份合同。法院判决宜都某胜有限公司支付全部欠款236万余元及逾期利息4.1万余元,并从2021年7月8日起继续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
三、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企业敲响了警钟:签收货物却不及时提出异议,可能被认定为默认接受合同履行结果!
许多企业认为"图纸标了重量就必须严丝合缝",但本案法院明确指出:合同仅将"尺寸不符""硬度不达标"列为质量问题,却未约定超重违约。更关键的是,宜都某胜有限公司每次收货都签字确认,对账单也通过微信确认无误,还长期使用超重产品——这相当于用实际行动说"我认可这个结果"。等到对方要钱时才突然说"重量不对",就像买了菜回家炒了吃,吃完才说"菜比秤上重"一样难以成立。
企业要避免这类风险,记住三个"及时":
- 及时核对细节:收货时别只签个字了事!对照图纸检查重量、尺寸等关键参数,发现问题当场记录在送货单上(如"重量异常,待复核")。
- 及时书面确认:对账不能只靠微信点头。每月生成正式对账函,写明"截至X月X日应付XX元",双方盖章确认。微信确认虽有效,但纸质文件更稳妥。
- 及时提出异议:发现质量问题必须24小时内书面通知,超重、少件等问题不能"先用着再说"。本案中宜都某胜有限公司用超重产品生产了3年,法院直接认定"你早就接受这个标准了"。
特别提醒机械、制造类企业:合同要写清"重量误差范围"!如果图纸标注"50kg",应补充"允许±3%误差,超出部分按比例扣减价款"。别等到拖欠货款时才扯皮,这既伤合作关系,又可能像本案被告一样赔上利息和诉讼费。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签收即认可、用货即接受,企业要守住"验收-确认-付款"这条生命线,才能避免"干活拿不到钱"或"付钱买到次品"的双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