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不签合同口头约定难维权 - 潜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5民初68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28日,北京某甲公司与江苏某乙公司签订《江汉油田供热移交改造项目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施工合同》,约定江苏某乙公司承包施工。2019年11月15日,某甲公司、北京某甲公司与江苏某乙公司签订《关于江汉油田供热移交改造项目款项支付协议》,约定由某甲公司直接向江苏某乙公司支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江苏某乙公司将多个小区护墩增项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分包给张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2020年10月左右,张某组织人员、材料进场施工,2021年1月完工,江苏某乙公司支付张某30万元工程款。
张某主张江苏某乙公司还应支付26万余元工程款,依据是周某于2023年5月18日签字的《工程量确认单》。但法院查明:周某仅是四标段生产经理,非五标段负责人,其聘用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且签字时未加盖项目部印章;张某未能证明双方存在口头单价约定;法院组织现场测量后,张某拒绝申请工程造价鉴定。
法院判决:驳回张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张某负担,鉴定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避免"干了活却拿不到钱"
这个案子看似是包工头讨薪失败,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工程款打水漂!张某干了活、交了工程,却因三个致命漏洞输得彻底:
漏洞1:连合同都不签,等于主动放弃"护身符"
江苏某乙公司把护墩工程口头分包给张某,既没签合同,也没写单价标准。打官司时,张某说"按430元/立方米算",江苏某乙公司却说"只认55元/个",双方各执一词。法院为啥不采信张某?因为没有白纸黑字,你说的"行业惯例"在法律眼里就是空气!
✅ 企业必做动作:
- 无论工程大小,必须签书面分包合同!
- 合同里明确写清:施工范围、材料标准、单价计算方式、付款节点(例如"混凝土护墩按C25标号300元/立方米结算,验收后30日内付清")。
- 特别提醒:微信群聊天记录≠有效合同!必须双方盖章签字的纸质文件。
漏洞2:让"错的人"签字确认,等于白忙活
张某拿着周某签的《工程量确认单》去要钱,结果法院说这签字无效——因为周某只负责四标段,五标段负责人是张某,且周某签字时项目部已解散半年。签字人没授权,再漂亮的单据也是废纸!
✅ 企业必做动作:
- 分包合同里必须写明:"工程量确认仅限以下人员签字有效:项目经理XXX、现场负责人XXX",并附身份证号。
- 每次验收时,亲自核对签字人身份:打开"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查执业资格,或要求对方出示公司盖章的授权书。
- 养成"双保险"习惯:重要单据既要负责人签字,也要加盖项目部公章(公章需在合同里预留印模)。
漏洞3:证据不保存,打官司只能"认栽"
法院让张某申请造价鉴定,他却坚持"已举证完毕"拒绝鉴定,最终因举证不足败诉。其实他只要做两件事就能翻盘:
- 拍下施工时的现场照片(带时间水印)
- 保留混凝土送货单、工人工资表等原始凭证
但这些证据他一样都没交,法院想帮他都无能为力!
✅ 企业必做动作: - 设立"工程证据包":从开工到验收,每天拍3张照片(全景+细节+人员),用"腾讯会议"录验收过程(自动生成时间戳)。
- 钱货两讫留痕迹:付工程款必须备注"XX项目护墩工程款",收据写清"收到江苏某乙公司2023年1月护墩工程款30万元"。
- 遇到拖延付款,立刻发《催款函》:用EMS邮寄(保留寄送凭证),写明"若7日内未回复,视为认可欠款金额"。
一句话总结:工程可以先干,但合同必须先签;签字要看权限,证据更要留全。企业主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只保护把证据装进文件袋的人!下次分包工程前,花30分钟签好合同,远比打3年官司省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