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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租车辆需严把安全关,避免交通事故连带赔偿风险-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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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338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04月16日07时30分,向某驾驶鄂KX小型轿车沿荷沙公路汉川市由西向东行驶至城隍镇某某儿童车厂路段时,与王某骑行的二轮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5年4月18日,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20250411141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向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向某驾驶的鄂KX
小型轿车系汉川某交运集团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有,在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交通事故发生后,王某在汉川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天,共用去医疗费4083.08元。
2025年5月16日,经汉川汉正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伤后休息(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后续康复治疗费建议2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王某38249.17元(覆盖医疗费、误工费等大部分损失),向某个人赔偿1200元(鉴定费),同时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企业作为车辆所有人(汉川某交运集团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未被要求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普通车祸,但藏着企业容易踩的“大坑”:如果企业把车租给或借给员工、司机使用,却疏于管理,一旦出事故,企业可能被拉进赔偿队伍,赔得比保险还多!

为什么本案企业没赔钱?关键在“无过错”
法院明确依据《民法典》规定: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同时,事故责任原则上由司机(使用人)承担;只有所有人存在过错(比如车有故障还外借、明知司机没驾照仍派车),才需连带赔偿。本案中,汉川某交运集团把车交给向某运营,但没证据显示企业“放水”——例如车况合格、司机证照齐全,所以企业全身而退。保险公司扛了大头(3.8万元),司机个人只赔了小额鉴定费。

企业真实风险在哪?别侥幸“这次没事”
现实中,很多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但本案恰恰警示: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操作)

  1. 租车前“三查清”

    • 查司机:驾照真伪、驾龄、有无重大事故记录(用“交管12123”APP免费查);
    • 查车况:每月强制检修,留存记录(哪怕拍照存手机);
    • 查合同:明确约定“司机违规操作导致事故,个人承担鉴定费等额外损失”(像本案1200元鉴定费就由司机自付)。
  2. 保险要“买足+买对”

    • 交强险保额低(最高20万),商业险建议买足300万以上(本案200万险些不够赔);
    • 特别加保“车上人员责任险”,避免员工开车伤人后企业垫付医疗费。
  3. 事故后“两步走”

    •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拍现场视频、调取行车记录仪,别急着认全责(本案责任认定书48小时内出具,企业必须同步介入);
    • 48小时内报保险+律师:别信“小伤私了”,本案误工费占大头(2.2万元),企业若私自赔钱可能超出保险范围。

记住:安全不是成本,是利润
这起汉川案例里,企业因管理规范躲过一劫,但全国每年超30%的交通事故连带赔偿案都源于企业“懒管理”。与其事后扯皮,不如花10分钟做车辆安全检查——省下的可能是几十万真金白银。企业主们,方向盘握在司机手里,责任却在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