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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辞退员工必须明确依据否则赔双倍工资-汉川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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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984民初303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李某于2004年10月25日在汉川某燃气公司工作,担任工程部经理。2023年7月5日,上级单位中国某燃气华中区域经营管理中心发布文件,以汉川某燃气公司施工项目发生触电死亡事故为由,认定李某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其计分处分并扣罚3个月绩效工资。同年7月10日,汉川某燃气公司发布文件,对李某通报批评并扣罚一个月绩效。7月15日,某某经营管理集团以李某对集团工作要求“不宣贯、不落实”,工程管理缺位等为由,依据《某甲集团员工奖惩条例》给予辞退处分。汉川某燃气公司当日通知工会,工会次日回复同意处理意见。李某离职时,被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268元。李某提交微信群值班表证明其存在加班事实(包括工作日、休息日及夜间值班),且汉川某燃气公司未安排其享受2022年、2023年的年休假(每年15天)。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法院确认汉川某燃气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判令其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3818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8646元、加班工资2377元。汉川某燃气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这起案件看似是“员工告公司赢了官司”,实则暴露了企业用工管理的三大“雷区”。很多老板以为“我是公司说了算”,凭一纸通知就能辞退员工,或者用“制度规定”搪塞员工的加班、休假诉求。但法院判决明确告诉企业:辞退员工必须“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否则赔双倍工资是小事,损害企业信誉才是大患。以下三点风险提示,请企业务必重视:

第一,辞退员工不能“拍脑袋”,必须有“铁证”和“合法制度”
汉川某燃气公司辞退李某时,仅笼统引用《某甲集团员工奖惩条例》中“有关规定”,却拿不出李某“不落实工作要求”的具体证据,也未证明该制度经过职工讨论和公示。法院直接认定: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比如没开职工大会讨论、没向员工公示),就不能当“尚方宝剑”。更关键的是,辞退依据必须写清“违反哪一条哪一款”,像本案中只说“根据有关规定”等于没说——这就好比交警罚你违章停车,却不说你违了哪条交规,你肯定不服气!
企业防范建议

第二,年休假不是“过期作废”,员工不申请≠公司没责任
汉川某燃气公司辩称“李某没在当年申请年假,视为自动放弃”,但法院指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白纸黑字规定,安排年休假是企业的“必答题”,不是员工的“选择题”。企业必须主动统筹安排,不能把“没申请”当借口。就像学校不能因为学生没举手,就说“这节数学课你自动放弃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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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班费纠纷中,企业“不认账”就得自己举证
李某仅用微信群值班表就证明了加班事实,而公司以“未审批、无打卡记录”为由否认,却拿不出考勤记录反证,结果法院判公司赔钱。法律明确规定:员工提供初步证据后,企业不认账就得自己“自证清白”。这就像顾客说“餐馆少找钱了”,老板不能只喊“我没少找”,而要调监控证明。
企业防范建议

总结:劳动纠纷不是“企业想赢就能赢”。本案中,汉川某燃气公司因辞退依据模糊、制度程序缺失,赔了近25万元。对企业而言,省下规范管理的“小钱”,可能换来天价赔偿的“大坑”。建议定期自查用工制度:辞退有无具体条款?年假是否主动安排?加班记录能否调取?守住这三条底线,才能避免“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赔了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