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认员工工作受伤将承担工伤责任-宜城工伤认定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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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行政(工伤待遇认定)
案号:(2021)鄂06行终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第三人卢某自2018年开始在宜城某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该公司为卢某投保了意外险。2019年6月13日中午,卢某与公司其他工友一起吃中饭饮酒后到公司上班,其在脚手架上拆除公司旧收尘柜后下脚手架时受伤,被送往宜城市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左跟骨骨折,住院22天。卢某出院后办理了保险理赔手续,因与公司多次协商赔偿未果,于2020年5月11日向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并提交了工友罗某江和邹某的证明、工资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书面答辩称:“卢某系公司临时雇佣人员,上班前饮酒且操作中未注意安全,在拆除旧收尘柜时从脚手架跳下受伤。”宜城市人社局据此认定卢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公司不服,起诉要求撤销该认定。
法院判决:一审和二审均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决定。公司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极易踩坑的“致命细节”——企业在工伤认定中的“自认”行为,一旦说出口就很难反悔。很多老板以为“随便说说没关系”,但法院会把这话当“铁证”,最终让企业白白赔钱。下面用大白话拆解风险点,教您如何避开:
风险点1:答辩时“自认事实”等于签字画押,事后翻盘几乎不可能
公司最初向人社局答辩时亲口承认:“卢某是在拆除旧收尘柜时从脚手架跳下受伤。”这8个字成了压垮企业的关键!二审法院直接点明:“企业应该慎重出具文书,依法承担后果。”即使后来公司找工友改口说“实际是卢某在家换灯泡摔伤”,法院也不信——因为工友之前已书面证明过“工作受伤”,前后矛盾的话,法院只采信第一次的。
企业怎么做?
- 工伤认定答辩不是“走过场”!收到人社局通知后,务必让懂法律的人审核答辩内容,别让主管拍脑袋乱写。
- 如果事实不清楚,就写“需进一步核实”,绝不提前承认细节。比如本案中,公司完全可以写“卢某受伤过程存疑,正调取监控”,而不是直接描述“从脚手架跳下”。
风险点2:员工上班前喝酒≠企业能免责,关键看“是否因工作受伤”
公司辩称“卢某中午喝酒是重大过错,该自己负责”,但法院根本不理——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只看三点:是不是工作时间?是不是工作地点?是不是干工作时受的伤? 卢某吃完饭回公司拆设备,全程符合这三点,喝酒只是“加分过错”,但企业该赔还得赔(最多少赔点,不能全免)。
企业怎么做?
- 别幻想用“员工喝酒/违规操作”当挡箭牌。日常要留好证据链:比如在车间贴“严禁酒后上岗”标语、留存安全培训记录、安装工作场所监控。万一出事,能证明“已尽到提醒义务”,但不能替代工伤赔偿。
- 重点防范高风险环节:维修、登高等危险作业,必须专人监督、全程录像。像本案拆收尘柜,若公司能提供“未安排卢某当日登高”的排班表,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风险点3:程序小瑕疵不影响工伤认定,企业别指望“钻空子”
公司曾揪住人社局的笔误(把申请日期写成4月26日,实际是5月11日)要求撤销认定,但法院直接驳回:“日期写错不改变受伤事实,不影响您权利。”这意味着——只要核心事实成立,企业靠程序问题翻案成功率极低。
企业怎么做?
-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别光挑格式错误,重点核对:
✓ 受伤时间是否真实(有无考勤记录?)
✓ 受伤地点是否在工作区域(有无监控或现场照片?)
✓ 是否因工作直接导致(比如本案拆设备必然需上下脚手架) - 发现问题立即行动:3日内向人社局书面补正,别等到打官司才喊冤。
最后划重点
很多企业栽跟头,是因为把工伤认定当成“小事”:行政人员随便填表、老板口头交代“说轻点”,结果一字千金。记住:
- 答辩如签字,落笔即担责——所有给政府部门的材料,必须经法务或律师把关;
- 证据要闭环——工资发没发?有银行记录;活干没干?有排班表;伤怎么受的?有监控。少一环就可能败诉;
- 别赌员工“撒谎”——本案公司拿保险理赔材料说卢某骗人,但法院认为:“您当初自认了,现在才质疑,晚了!”
工伤赔偿动辄十几万,但预防成本很低:一份规范的《工伤处理指引》+关键岗位操作录像,就能避免80%的纠纷。企业主们,别等赔钱才后悔——把“谨慎”二字刻进流程里,才是真正的省钱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