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贷款违约将承担高额罚息责任-麻城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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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37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19日,湖北某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杜某作为共同借款人通过中国某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城支行手机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签订了《小额快贷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额度为1692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19日,贷款利率为4.05%,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水平上浮50%,即6.075%。被告对合同内容点击确认后,原告向被告账户支付1692000元贷款授信额度,被告用手机自主支付1692000元。截止到2025年2月13日,被告已偿还借款本金21038.62元,已偿还利息69668.10元,仍下欠借款本金1670961.38元,下欠逾期利息79199.41元。
2023年9月28日,二被告再次向原告申请线上借款,签订《小额快贷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额度为87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8日,贷款利率为4.05%,逾期罚息利率为6.075%。被告对合同内容点击确认后,原告向被告账户支付87000元贷款授信额度,被告用手机自主支付87000元。截止到2025年2月13日,被告已偿还借款利息1712.81元,未偿还过借款本金,仍下欠借款本金87000元,下欠利息1869.41元,下欠逾期利息1869.53元。
法院判决:湖北某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杜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两笔贷款本金共计1757961.38元及相应利息(包括已产生的逾期利息和从2025年2月14日起按6.075%计算的后续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311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各位企业老板,看了这个案例,您是不是心里"咯噔"一下?现在很多企业都习惯在网上办理贷款,动动手指、点点屏幕就能拿到钱,但您知道吗?看似简单的"确认"按钮,背后可能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风险点一:线上签约不等于"随便点点"
这个案例中,湖北某动公司和杜某通过手机银行"点几下"就签了借款合同,结果欠了170多万本金加利息。很多老板以为网上签约不正式,其实错了!只要您点击"确认",就等于在纸质合同上签字盖章,法律效力一模一样。特别是当您用企业账号操作时,系统会自动记录IP地址、操作时间等信息,想抵赖都难。
风险点二:经营困难不是不还钱的理由
被告在法庭上说"公司现在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这很常见,但法院根本不买账。经营困难是商业风险,不是法律免责理由。就像您去菜市场买菜不能因为今天生意不好就不付钱一样,企业借款后必须按约还款,否则不仅要还本金,还要额外支付高额罚息(本案中罚息高达6.075%)。
风险点三:法定代表人可能"连累"个人财产
本案中杜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字,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还不上钱,银行可以直接追索他的个人财产!很多老板不知道,当您在借款合同上以个人名义"共同借款"时,您的房子、车子、存款都可能被法院执行。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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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前务必"确认"内容
网上贷款时,千万别像刷短视频一样快速滑过合同条款。花5分钟仔细看清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特别是"罚息条款",本案中逾期利率从4.05%直接跳到6.075%,多出来的利息足够买好几台打印机! -
量力而"贷",别让贷款压垮企业
借款前先做压力测试:如果生意下滑30%,您还能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本案中企业两笔贷款间隔仅5个月,明显超出实际经营需求。记住:银行愿意给钱,不代表您应该借! -
法定代表人谨慎当"共同借款人"
银行常要求企业老板个人担保,看似是"走个形式",实则风险巨大。建议:- 优先选择"保证担保"而非"共同借款"(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 如果必须个人担保,明确约定担保限额和期限
- 绝不随意在"共同借款人"栏签字!
最后提醒:网上贷款虽便捷,法律风险不打折。签约如签字,责任重千斤。企业主朋友们,动动手指前请三思——您点下的不是"确认",而是白纸黑字的法律责任!如果对合同条款拿不准,花点小钱咨询专业律师,远比事后付高额罚息划算得多。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提供,专注为企业规避经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