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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出资未实缴时公司欠债要“兜底”赔偿-长垣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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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783民初83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长垣某公司与儋州某公司、海南某公司、上海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长垣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5日判决:儋州某公司、海南某公司、上海某公司等连带支付长垣某公司票据款553950.64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长垣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上海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23年6月23日裁定终结执行。
上海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4日,股东为李某、王某,分别持股97%、3%,认缴出资额为950.6万元、29.4万元,认缴期限为2032年6月30日前。长垣某公司起诉要求李某、王某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上海某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另查明,长垣某公司此前已就同一债务起诉郑州某公司股东,主张了10万元赔偿。

法院判决:李某、王某分别在认缴未出资950.6万元、29.4万元范围内,对上海某公司欠长垣某公司的债务(扣除已主张的10万元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长垣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提示:股东“空头支票”可能变成“还款账单”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股东认缴的出资不是“画大饼”,公司欠债还不上时,没实际交的钱可能要用来还债!

很多老板以为“认缴制”就是能拖着不交钱——比如承诺投1000万,但约定2030年再交。但本案中,上海某公司欠债55万还不上,法院直接让股东李某、王某用“还没交的950万、29万”来填窟窿。为什么?因为《公司法》规定:当公司还不起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实际交钱的股东“提前还债”(哪怕出资期限还没到)。

对企业最实用的3个提醒:

  1. 股东别玩“纸上谈兵”
    开公司写“1个亿注册资本”很风光,但若公司真欠债,法院会查你实际交了多少钱。像本案股东认缴近千万却没实缴,最终要为公司债务“兜底”。建议:根据真实资金能力设定注册资本,交钱凭证务必保留好(银行回单、验资报告等),别等到被起诉才喊冤。

  2. 债权人要盯紧“股东钱包”
    如果你借钱给公司或卖货给公司,对方赖账还不上,别只盯着公司账户!像本案长垣某公司发现上海某公司没钱后,立刻查出股东没实缴出资,成功让股东赔钱。建议:合作前查企业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看“股东实缴出资额”——若显示“0元”,说明风险极高!

  3. 公司“转移债务”也难逃责
    本案中,长垣某公司同时起诉多家公司,法院把另案已主张的10万元从赔偿中扣除,避免重复索赔。但核心原则不变:股东未交的钱,就是公司债务的“隐形担保”。提醒老板们:别以为换股东、拖期限就能躲债,只要出资没交齐,旧账随时可能找上门。

一句话总结: 认缴出资不是“免死金牌”,而是“隐形债务”。股东按时交钱,是保护公司更是保护自己;债权人善用出资信息,能多一条回款路。企业合规的第一步,就是把“写在纸上的钱”实实在在放进公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