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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及时支付工程款需承担利息责任-济源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济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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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6民终124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2日,洛阳某乙公司与济源某甲公司签订《工业产品采购合同》,约定由洛阳某乙公司承担聚合车间、干燥包装车间的钢柱等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材料供应及喷涂工作。合同明确要求:2022年5月15日前防火涂料应全部供货完毕并现场喷涂完成;付款方式为材料到现场并喷涂完毕支付结算总价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两年内付清。

后洛阳某乙公司完成了防火涂料喷涂,2024年7月17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证明质量合格。双方确认工程总价款为552993元,济源某甲公司仅支付15万元。济源某甲公司上诉称:洛阳某乙公司实际于2022年6月23日才完成喷涂,存在工期延误;工程实际验收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非2024年7月17日;且因对方违约在先,不应支付逾期利息。洛阳某乙公司辩称工期延误系因疫情及施工条件限制所致,且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2024年7月17日检测报告即视为验收合格。

法院经审理查明:洛阳某乙公司确实存在工期延误,但济源某甲公司无法证明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工程已于2024年7月17日验收合格(因某甲公司早在2022年8月开始试运行、2023年8月正式投产);济源某甲公司欠付工程款347693.7元事实清楚。最终判决:驳回济源某甲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其支付欠款及自2024年7月18日起的利息,双方违约金相互抵销。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暗藏三个致命风险点,让企业"赢了道理却输了钱"。很多老板常抱怨"对方明明违约了,为什么法院还不支持我?" 本案正是典型反面教材——即使对方有错,若自身未规范履约或证据不足,照样要赔钱!

风险一:验收标准不明确,导致"已使用却不算验收"

案件教训
合同只写"验收合格付款",但没说清楚"谁验收、怎么验"。济源某甲公司坚称必须三方签字才算验收,可法院发现:早在2022年8月,他们就把工程投入试运行,2023年8月正式投产。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已实际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以"未验收"为由拒付工程款。

企业怎么办

风险二:对方违约不及时主张,过了时效就"自认倒霉"

案件教训
洛阳某乙公司5月15日应完工却拖到6月23日,但济源某甲公司整整3年多没发过一次书面催告!等到打官司才突然要11万元违约金。法院直接指出:"你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凭什么要这么多?" 最终违约金被全部抵销。

企业怎么办

风险三:用"对方违约"当挡箭牌,结果自己成"老赖"

案件教训
济源某甲公司最致命的错误——以为"对方工期延误,我就能不付钱"。殊不知:即使对方有错,你该付的钱还得付! 除非能证明对方违约直接导致你无法付款(比如因涂料不合格导致整条生产线报废),否则拖延付款=自己违约。本案中,法院直接判其支付欠款+利息,还倒贴6000多元诉讼费。

企业怎么办

终极提醒:别把"合作默契"当合同!

本案中双方微信聊过"和监理初步验收后付款",某甲公司还因此付了5万元。可到了法庭,这些口头约定因缺乏完整记录几乎作废。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载体(别清聊天记录!),重要事项必须发正式函件!

企业老板记住:
合同细节决定输赢——验收标准、付款节点、违约计算方式,一字不能含糊;
证据比道理更重要——对方违约不催?等于放弃权利;损失不计算?等于没有损失;
先管好自己再挑别人错——你拖延付款的利息,可能比对方工期违约金还高!

工程款纠纷中,80%的企业败诉不是因为"理亏",而是因为"不会留证据"。从今天起,把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定期备份,给重要往来文件盖"已阅"章,这些小动作花不了10分钟,却能让你在法庭上多赢几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