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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电子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逾期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应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应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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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1民初21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11月20日,被告喻某俊与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极速贷"》约定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向被告喻某俊提供200000元的授信额度,额度存续期最长24个月。同日,被告喻某俊签署了一份债务催收及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被告马某丽在共同借款人处签名确认。2022年11月20日,被告喻某俊与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支用协议"极速贷"》约定借款金额150000元,借款期限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借款年利率7%,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并出具借据一张。2022年11月21日,被告喻某俊与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签订了《小额贷款额度借款支用协议"极速贷"》约定借款金额50000元,借款期限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1日,借款年利率7%,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并出具借据一张。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根据支用协议向被告发放了两笔借款合计200000元。被告喻某俊还了部分利息,借款本金至今未还,还下欠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借款逾期后,经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催收未果。为此,成诉。

法院判决喻某、马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银行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案件受理费2229元由两人共同承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线上借款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银行追讨贷款的普通案子,但对企业而言却隐藏着重要的法律风险提示。随着数字化办公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合同、办理业务,但许多企业负责人并不清楚:线上电子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点一:以为"网上签的合同不作数"
许多企业认为,通过手机银行、APP或电子邮件签订的合同不够正式,将来发生纠纷时可以不认账。但本案清楚表明,只要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合法程序签订的电子合同,法院完全认可其法律效力。喻某通过手机银行"极速贷"签订的借款合同,法院认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样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企业防范建议

风险点二:共同签字人法律责任被忽视
本案中,马某只是在"债务催收及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作为"共同借款人"签名,结果就被认定需要与喻某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很多企业业务中,常有员工或合作伙伴在文件上签字,但企业负责人并不清楚这些签字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企业防范建议

风险点三:逾期成本远超想象
喻某借款20万元,逾期不到一年,除了本金外还要支付利息和罚息。本案中利息和罚息已达1万余元,而且会持续计算到实际还款日。很多企业认为"晚点还款没什么大不了",但法律规定的逾期利率往往高于正常利率(本案中从7%升至9.1%),时间越长成本越高。

企业防范建议

风险点四:证据留存不全导致维权困难
本案银行能够胜诉,关键在于提供了完整的电子证据链:借款合同、支用协议、借据、放款单、还款流水等。很多企业在业务中忽视电子证据的保存,当发生纠纷时,往往因为无法提供完整证据而败诉。

企业防范建议

写在最后
数字化时代,电子合同已经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的常态。本案提醒我们:线上签约不等于风险降低,反而因为操作便捷容易忽视法律细节。企业应当像重视纸质合同一样重视电子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风控机制。记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电子证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享受数字化便利的同时,更要增强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