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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约定过高利率可能不被法院全额支持-仙桃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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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51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金某勇与某某公司部分股东系同学。2015年8月6日,金某勇向某某公司借款8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金某勇今借到某某公司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借期自2015年8月6日起至2016年2月6日止,共计6个月。利息以月2%计(还款时以实际借款时间计算月数,不足一个月时计算为一个月),金某勇愿意以其名下资产作为担保。借条下方还有金某勇联系方式、收款银行账户等。金某勇在借条下方借款人处具名,落款时间为2015年8月6日。同日,某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金某勇出借800000元;2016年9月26日,金某勇再次向某某公司借款20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金某勇今借到某某公司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借期自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止,共计8个月。利息以月2%计(还款时以实际借款时间计算月数,不足一个月时计算为一个月),金某勇愿意以其名下资产作为担保。借条下方还有金某勇联系方式、收款银行账户等。金某勇在借条尾部借款人处具名,落款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同日,某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向金某勇出借200000元。2019年1月29日,金某勇通过银行转账向某某公司支付利息200000元。余款经某某公司多次催讨,无果。

法院判决金某勇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某某公司100万元本金,并支付利息:2020年8月19日之前按年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之后按年利率15.4%计算,同时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利息。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借钱给他人或单位时,利率约定不能"想当然",否则可能像本案中的某某公司一样,本以为能按24%的年利率收利息,结果2020年8月后只能按15.4%计算,少收了不少利息。更关键的是,虽然金某勇是某某公司股东的同学,关系不一般,但最后还是要靠法律来解决问题。

企业防范此类风险的实用建议:

  1. 利率约定要"与时俱进",别踩法律红线
    很多企业认为"月息2分"(月利率2%)是行业惯例,但2020年8月后,法院支持的最高利率不再是固定的24%,而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就像本案,2020年8月20日后的利率直接从24%降到15.4%。建议:借钱时明确约定"按当时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计算",而不是写死一个固定比例,这样既合法又能最大限度保障收益。

  2. "熟人借钱"更要留证据,别因面子伤里子
    本案中,某某公司和金某勇是同学关系,但最终还是对簿公堂。值得庆幸的是,某某公司保留了完整的借条、转账记录,甚至还有微信聊天和电话录音。很多企业碍于情面,借钱时只口头约定,结果对方赖账时无凭无据。建议:不管关系多好,借款必须"三件套"——规范借条(写清金额、期限、利率、用途)、银行转账(备注"借款")、定期催收并保留记录。

  3. 别等"老赖"出现才着急,诉讼时效要牢记
    本案借款发生在2015年和2016年,但某某公司直到2025年才起诉,为什么没过诉讼时效?关键是有微信和电话录音证明他们一直在催收!法律上,借款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如果能证明期间催收过,时效会重新计算。建议:建立借款台账,到期前3个月开始催收,每次催收都留痕(微信文字优于语音,电话录音要完整),千万别等到钱要不回来了才行动。

  4. 担保不是摆设,要能真正"兜底"
    金某勇在借条上写着"以名下资产担保",但没具体写是什么资产。如果他名下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这种担保就形同虚设。建议:要求借款人提供明确、可执行的担保,比如房产抵押要办理登记,股权质押要到工商部门备案,千万别接受"口头担保"。

企业财务人员特别注意:

借钱是门技术活,看似简单却暗藏风险。本案中某某公司虽然赢了官司,但如果当初约定更规范的利率条款,利息收入能多出几十万元。对企业而言,防范法律风险不是增加成本,而是保护真金白银的利润。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支持超出法律红线的"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