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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老板注意: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你个人要为公司债务 兜底 -界首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界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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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82民初505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月,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与界首某上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协议,约定由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从内蒙古乌海将丁二醇运往江苏扬州、仪征等地。合同签订后,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按要求安排车辆运输,将装货磅单、卸货回单等单据邮寄给界首某上运输有限公司,对方承诺每20天结算一次运费。后通过微信聊天确认,双方共产生运输费317974.5元,界首某上运输有限公司已支付70000元,截至2024年5月29日尚欠247974.5元。
2024年5月16日,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按要求装载丁二醇途中,界首某上运输有限公司电话通知将货物拉至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停车场待命,并要求"禁止卸货等待通知",且未明确告知卸货地点,导致该车货物长期滞留。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评估,确认其车辆日均停运损失为1200元。另查明,秦某系界首某上运输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持有公司100%股份。

法院判决:界首某上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247974.5元及停运损失36000元(按1200元/天×30天计算);秦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临沂某下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一人公司老板的"血泪教训"

这起案件看似是普通的运费纠纷,实则藏着一个让老板"倾家荡产"的致命风险——一人公司的股东可能要为公司债务"个人买单"!我们用大白话拆解关键问题,帮企业避开这些"坑":

1. "公司欠钱,老板兜底"不是吓唬人!

2. 聊天记录成"救命稻草",口头承诺等于白忙活!

3. "停运损失"不是想算多久算多久!

最后划重点:一人公司老板必查清单

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 一人公司看似简单好管,实则暗藏"无限连带责任"的雷。老板们别再觉得"公司欠债与我无关",从今天起规范财务、保存证据,才能真正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否则,下一个被告席上坐着的,可能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