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资质有效即合同有效,工程结算后难再鉴定-永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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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民终192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6月22日前,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永城市某项目锁闭阀安装及保温、换热设施及安装工程发包给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施工。2022年10月25日,双方补签《某苑项目住宅小区供暖工程配套设施施工合同》,约定供热面积39325㎡,单价65元/㎡,总价2560000元。2020年12月25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周某在建行账户支付600000元给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2021年3月31日,支付300000元。2022年11月2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下欠工程款1760000元(实际应为1660000元),约定分期支付:签约日付300000元、2022年12月21日前付700000元(实际应为600000元)、2023年1月22日前付760000元。签约当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00元,但剩余1360000元未按约定支付。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持有2013年9月2日由永城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颁发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资质证书。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360000元及利息(其中600000元从2022年12月22日起计息,760000元从2023年1月23日起计息),驳回部分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驳回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诉。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是“要工程款”的小事,实则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合同签了、工程干了、钱却赖不掉——就算你事后说“对方没资质”或“工程质量有问题”,法院也可能不认账!
为啥法院这么判?两个关键点企业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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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有效,合同就有效”——别拿“查不到资质”当挡箭牌!
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上诉说:“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没施工资质,合同该作废!”但法院查实:对方早在2013年就拿到了官方发的水暖电安装资质证书(证书编号C5114041148102)。虽然上诉人跑去网上查“查不到资质”,但法院说:白纸黑字的红章证书比网上记录更管用! 企业常犯的错:签合同时不查对方资质,出事后才到处“找茬”。结果?资质真实有效,合同照样受法律保护,钱一分不能少付。 -
“工程用上了,结算签了字,再想鉴定?没门儿!”
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还喊冤:“工程没按图纸做,要鉴定!”但法院翻出《补充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暖气施工已满足住户供暖需求”。更关键的是:工程早交付使用,业主都用上暖气了,双方还签了结算协议。这等于企业自己“盖章认证”工程没问题——事后反悔说质量差,法院当然不支持鉴定申请。 法院直接点明:质量问题得另案起诉,不能拖着工程款不给!
企业避坑指南:3招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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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资质“验明正身”再付款!
别光看对方口头承诺或网上截图。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原件,并登录住建部门官网核验(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若对方资质过期、等级不符(比如只做“水暖安装”却接“整体管道工程”),立刻叫停签约!本案中,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资质匹配“锁闭阀安装”,合同才有效;若真超范围施工,企业就能理直气壮拒付款。 -
工程完工后,验收“留痕”比口头强百倍!
别因“赶工期”“怕业主闹”就跳过验收!必须书面记录问题:比如发现管道不符图纸,当场签《整改确认单》,写明“待修复后才视为验收合格”。本案中,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因着急供暖,未验收就让工程投用,还签了“满足需求”的协议,等于自己堵死维权路。记住:口头承诺不作数,白纸黑字才保命! -
结算时“较真”,别让“小错误”变“大窟窿”!
《补充协议》写欠款176万元,实际只有166万元?本案因核算错误少要了10万,但法院按实际欠款136万判。签结算单前务必核对三遍:付款记录、工程量、合同单价。发现错误立即修正,别因“抹不开面子”或“政府施压”草率签字——事后除非能证明“被胁迫”(如录音、报警记录),否则很难推翻!
总结:工程款纠纷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证据硬谁赢”。企业从签约到结算,每一步都得像“绣花”一样细致:资质验真、过程留痕、结算较真。否则,等工程用上了、协议签了字,再想“翻旧账”,法院只会说:“早干嘛去了?” 别让管理漏洞,变成真金白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