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合同资质有效即合同有效,工程结算后难再鉴定-永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永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民终192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6月22日前,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永城市某项目锁闭阀安装及保温、换热设施及安装工程发包给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施工。2022年10月25日,双方补签《某苑项目住宅小区供暖工程配套设施施工合同》,约定供热面积39325㎡,单价65元/㎡,总价2560000元。2020年12月25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周某在建行账户支付600000元给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2021年3月31日,支付300000元。2022年11月2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下欠工程款1760000元(实际应为1660000元),约定分期支付:签约日付300000元、2022年12月21日前付700000元(实际应为600000元)、2023年1月22日前付760000元。签约当日,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00元,但剩余1360000元未按约定支付。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持有2013年9月2日由永城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颁发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资质证书。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360000元及利息(其中600000元从2022年12月22日起计息,760000元从2023年1月23日起计息),驳回部分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驳回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诉。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是“要工程款”的小事,实则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合同签了、工程干了、钱却赖不掉——就算你事后说“对方没资质”或“工程质量有问题”,法院也可能不认账!

为啥法院这么判?两个关键点企业必须注意:

  1. “资质有效,合同就有效”——别拿“查不到资质”当挡箭牌!
    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上诉说:“永城市某热有限公司没施工资质,合同该作废!”但法院查实:对方早在2013年就拿到了官方发的水暖电安装资质证书(证书编号C5114041148102)。虽然上诉人跑去网上查“查不到资质”,但法院说:白纸黑字的红章证书比网上记录更管用! 企业常犯的错:签合同时不查对方资质,出事后才到处“找茬”。结果?资质真实有效,合同照样受法律保护,钱一分不能少付。

  2. “工程用上了,结算签了字,再想鉴定?没门儿!”
    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还喊冤:“工程没按图纸做,要鉴定!”但法院翻出《补充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暖气施工已满足住户供暖需求”。更关键的是:工程早交付使用,业主都用上暖气了,双方还签了结算协议。这等于企业自己“盖章认证”工程没问题——事后反悔说质量差,法院当然不支持鉴定申请。 法院直接点明:质量问题得另案起诉,不能拖着工程款不给!

企业避坑指南:3招守住钱袋子

总结:工程款纠纷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证据硬谁赢”。企业从签约到结算,每一步都得像“绣花”一样细致:资质验真、过程留痕、结算较真。否则,等工程用上了、协议签了字,再想“翻旧账”,法院只会说:“早干嘛去了?” 别让管理漏洞,变成真金白银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