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买卖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企业需规范交易凭证-宜都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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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581民初166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宜昌某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宜都某都建材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原告为被告供应商品砼(预拌混凝土)。2022年1月,被告支付货款20万元。2022年12月6日,双方对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业务进行对账,确认原告供货价值414940元,被告已付20万元,余下214940元未付。2022年12月7日,原告同意被告支付21万元。被告对欠款金额予以确认,但一直未付款。
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支付原告货款21万元,并以21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475%支付自2022年12月8日起至债务清偿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口头协议也是“白纸黑字”,企业不规范交易可能被“小漏洞”拖进官司,还得额外赔钱。很多老板以为“没签合同就没事”,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比如送货、收货、对账),口头买卖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对欠款金额签字确认后,却拖延付款,结果不仅要还本金,还得按5.475%的年利率多赔一倍多的违约金(相当于1万元欠款一年多赔547.5元)。更麻烦的是,官司打赢了,被告还得倒贴几千元诉讼费。
对企业来说,这3个风险点一定要盯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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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口答应”也是合同,别拿口头协议不当回事
企业之间做生意,常觉得“都是熟人,打个电话就行”。但本案证明,哪怕没签书面合同,只要能证明交易真实发生(比如出货单签字、对账单盖章、微信记录),法院就认账。一旦对方反悔,你手里没凭证,想追债比登天还难。
✓ 防范建议:- 5000元以上交易必须签书面合同,明确写清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付款时间;
- 小额交易也要留“证据链”:送货时让对方在出货单上签字,对账后盖公章确认,微信沟通别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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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是“催命符”,拖延付款代价大
本案被告对欠款金额签字认可后,以为拖一拖就能少给钱,结果法院直接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判赔违约金。简单说:2024年LPR是3.65%,法院罚到5.475%,欠21万一年就得多赔1.1万多!而且从对账次日(2022年12月8日)就开始算,拖得越久亏得越多。
✓ 防范建议:- 收到对账单后,3天内必须核对清楚——如果没异议,立刻安排付款;有疑问马上书面提出;
- 合同里提前约定“逾期付款按LPR上浮30%计息”,避免对方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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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事”可能“费钱”,证据保存是基本功
原告能赢官司,全靠两样东西:双方盖章的对账单+法定代表人通话录音。反观被告,连“希望协商违约金”都拿不出证据,只能被动挨打。很多企业把合同锁在抽屉里,出货单随手扔,一旦纠纷爆发,连自己都搞不清欠了谁多少钱。
✓ 防范建议:- 设立“交易档案柜”:每笔业务的合同、送货单、对账单、付款记录按月归档,保存至少5年;
- 用微信谈业务时,关键信息(如“欠21万”)让对方文字确认,别只发语音;
- 定期做“债务体检”:每季度和客户核对欠款,发现异常马上处理。
最后提醒:生意场上没有“铁哥们”,只有“铁证据”。口头协议能用,但必须配上书面确认;对账拖延一时爽,违约金算起来火葬场。从今天起,把每张出货单当“钱袋子”护好,把每次对账当“止损点”抓牢——省下的可不只是21万,更是企业活下去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