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卖假货小心赔钱!法院判赔4000元警示-大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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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觉得“卖点小商品”不会惹上法律麻烦?最近一起真实案例就敲响了警钟:一家网店卖了两个排球,结果被告上法庭,最后赔了4000元!这可不是吓唬人,而是发生在咱们身边的真实教训。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拆解这个案子,帮您避开类似“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4)鄂0281知民初2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判决书整理,已改写公司名称):
广州某体育集团有限公司是两个注册商标的主人:一个商标用于胶球、球胆等商品(注册有效期到2027年),另一个商标用于篮球、排球、足球等(注册有效期到2033年)。2023年2月,广州某体育集团的代理人在拼多多平台发现,大冶某百货商行开的网店“BETALLICB运动户外旗舰店”在卖排球。代理人在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从该网店买了两个排球:一个型号“VC500K”花了126.69元,另一个型号“512P”花了79.78元,总共206.47元。同时,公证处收了600元公证费并开了发票。后来,广州某体育集团鉴定这些排球是假货——不是他们公司生产或授权卖的,排球上用的标识和他们的注册商标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大冶某百货商行卖的是侵权商品,必须赔广州某体育集团4000元(包括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但原告最初要赔3万元,法院只支持了4000元,其他请求没通过。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千万别踩的“商标坑”
这个案子看着小——就卖了两个排球,赔得也不多,但背后的风险对企业老板来说可是“大雷”!我总结了3个关键教训,您一定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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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不是挡箭牌!
大冶某百货商行可能觉得:“我只是个网店,哪知道是假货?”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您卖的商品用了别人注册的商标,而且和真品长得太像(比如排球上的标识和原告商标“基本无差别”),就算您不知道,也得赔钱!很多小企业主以为“没故意造假就没事”,大错特错。商标侵权是“无过错责任”——简单说,您卖了就是侵权,跟主观想法无关。 -
电商平台不是“法外之地”!
很多人觉得拼多多、淘宝这些平台“管得松”,卖点小商品没问题。但这个案子恰恰发生在拼多多!法院用公证购买的方式铁证如山:从下单、收货到鉴定,每一步都被录下来当证据。现在电商平台都有实名登记,一旦被盯上,跑都跑不掉。更扎心的是,被告大冶某百货商行连庭都没敢出(法院公告传唤也不来),结果直接败诉——不出庭等于自己认输! -
赔钱只是开始,隐性损失更吓人!
表面看只赔4000元,但原告前期花了600元公证费、请律师打官司,这些成本最后都转嫁到被告头上。更麻烦的是:- 店铺可能被关:电商平台一旦确认售假,轻则下架商品,重则永久封店;
- 客户信任崩塌:消费者看到“卖假货”新闻,谁还敢买您的东西?
- 后续索赔连锁反应:一个品牌盯上您,其他品牌可能跟风起诉,3万元索赔变常态!
企业该怎么做?3招防风险:
- 进货必须“验明正身”:别光看价格便宜!要求供应商提供商标授权书、质检报告,合同里写清“假货全责由对方担”。
- 自查商品“标识安全”:卖之前用“商标局官网”免费查一查——商品上用的logo是否和别人注册商标太像(尤其同类商品,比如排球不能用运动品牌标识)。
- 遇纠纷别当“鸵鸟”:像被告一样躲着不出庭?法院直接判您输!收到律师函或起诉书,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商量,小问题可能调解解决,避免升级成官司。
商标不是大企业专属护身符,小网店、小商行更要小心——您卖的每个小商品,都可能牵连大品牌。与其事后赔钱,不如事前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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