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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维修期间租金损失需有证据证明 - 怀远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怀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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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3民终99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贺某与怀远某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由贺某购买怀远某商业7幢1单元1层S113号门面房,房屋总价款为1383450元。合同约定:若房屋存在屋面、墙面、地面渗漏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在查验次日起15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2019年8月30日,贺某办理验收手续拿房后,发现房屋存在屋面渗水现象,遂要求怀远某地有限公司维修。该公司从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6月底进行了维修。

贺某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租金损失55000元、物业费损失3389元及代理费4000元。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求。二审中,贺某提交了专业评估报告(证明房屋年租金36727元)和维修照片,法院改判:认定渗漏期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判决怀远某地有限公司赔偿租金损失19067元,驳回其他诉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小业主告赢大开发商",实则暴露了企业常见的3个致命漏洞:

1. 别把"口头承诺"当护身符——证据链才是硬道理

贺某一审败诉,只因他说"交房当天就漏水",却拿不出8月30日的证据;二审赢了,关键在12月23日的漏水照片+专业租金评估报告。企业常犯的错误是:

风险防范指南
✅ 建立"投诉-响应-维修-验收"全流程登记表,要求客户签字确认每个环节时间;
✅ 重要沟通必须留痕(微信记录、邮件、工单系统),照片视频要带时间水印;
✅ 对可能产生间接损失的问题(如商铺漏水影响出租),主动协商损失补偿方案并书面确认。

2. "修好就行"是最大误区——拖延维修=变相扩大损失

开发商认为"反正最后修好了",结果因拖延维修导致损失从"可能1个月"变成"实际7个月"。法院明确说:"维修期间的合理损失也要赔!"

风险防范指南
✅ 合同中明确约定"质量问题响应时限"(如"48小时内现场勘查");
✅ 对影响使用的重大问题(如漏水、结构裂缝),优先调配资源24小时内介入;
✅ 维修后主动提供《复检合格证明》,避免客户以"修后仍有问题"为由继续索赔。

3. 别让"程序漏洞"坑了你——关键细节决定输赢

贺某二审提到"一审没同意做租金鉴定",但法院认为:"损失标准可参考市场价,不必须鉴定"。企业常因轻视程序细节吃大亏:

风险防范指南
✅ 客户提出鉴定要求时,立即书面回复"同意配合"或"主张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
✅ 所有维修单必须填写"开始时间+完成时间+验收时间",三方签字;
✅ 定期培训客服、工程人员法律风险意识(比如"客户拍照时要说'请对准时间显示处拍摄'")。

给企业的真心话:开发商最怕的不是"房子漏水",而是"漏水后还留证据链"。本案中,如果怀远某地有限公司在8月30日接到投诉时就:

  • 当天出具《质量问题确认书》
  • 9月5日前完成维修并让客户签收
  • 同步提供1个月租金补偿方案
    这场19067元的赔偿本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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