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签约公司须担责,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可直接追偿-当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25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某实业有限公司中标当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工程后成立了"某实业有限公司当阳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项目部",王某为该项目部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向当阳市幸福某建材经营部采购钢模,双方签订了《材料购销合同》,约定货款80000元,王某在合同上签字,项目部在合同上加盖了印章。2022年6月30日,项目部与当阳市幸福某建材经营部签订《对账协议》,确认已支付货款70000元,尚欠10000元未支付。并于同日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当阳市幸福某建材经营部材料款10000元未支付。现承诺在欠条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若迟延支付,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1%计收每月违约金"。《对账协议》和《欠条》均有王某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印章。2025年5月8日,当阳市幸福某建材经营部与当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10000元债权转让给后者。5月13日,当阳市幸福某建材经营部向某实业有限公司邮寄了《债权转让通知》,该公司已签收。
法院判决:某实业有限公司需向当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000元,并从2022年7月31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清为止。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1. 别把"项目部"当"挡箭牌",公司照样要背债
本案中,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为项目部是临时机构,盖章签字不用负责。但法院明确判定:项目部是公司为工程设立的执行部门,其采购行为代表公司。王某作为项目经理签字+盖项目部章,就等于公司亲自签合同。风险提示:企业设立项目部时,必须书面授权明确权限范围,并严格监管印章使用。切勿以为"项目部独立运作"就能逃避责任——法律眼里,项目部干的事,公司全得认账!
2. 债权转让不是"纸上游戏",通知到位就能直接追债
当阳市幸福某建材经营部把1万元债权转给当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只通过邮寄《债权转让通知》就完成法律效力。法院认为:只要债务人收到通知,新债权人就能直接上门要钱,原债务人无权拒绝。风险提示:企业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别以为"没和我重新签合同"就能赖账!务必核实通知真实性,及时付款。如果拖欠,违约金会像本案一样"利滚利"——1万元欠款拖3年,光违约金就多出3600多元。
3. 违约金别乱写,1%月息成"安全线"
本案欠条约定"月利率1%违约金"被法院全额支持。当前司法实践中,月息1%-1.5%通常被认定为合理范围(超过LPR的4倍可能被调减)。风险提示:签合同时:
- ✘ 避免写"每天罚1000元"等模糊条款
- ✔ 明确写"按月利率X%计算"(建议控制在1%左右)
- ✔ 同时注明"违约金包含资金占用损失"
这样既让对方有压力,又确保打官司时能全额拿回。
企业自检清单(立即行动!)
□ 项目部印章是否由公司统一保管?
□ 合同违约条款是否写明具体计算标准?
□ 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是否在3日内核实并处理?
征和律师提醒:本案损失本可避免——若某实业有限公司在项目部签约时做好法律审核,或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主动协商,就能避免多付3600多元违约金。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专为企业堵住合同漏洞:
- 极高的性价比:年费仅需日常1次诉讼费用的1/3,覆盖全年合同审核、风险预警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0元体验,发现3个以上风险点再签约
用专业力量把法律风险挡在业务发生前,才是真正的"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