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出事故实际车主仍要自掏腰包-禹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1081民初496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09月07日08时许,李某飞驾驶豫某****-豫K****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在河南省禹州市某公司煤场院内由东向北右转弯时,与同向由东向北右转弯安某保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安某保、郭某峰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事故认定李某飞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安某保无责任,郭某峰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安某保连续七天在禹州市某医院门诊治疗,支出门诊费用3454.9元,诊断为双侧下肢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等。经鉴定,安某保伤后误工40日、护理7日、营养7日。
另查明,涉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为禹州某货运有限公司,实际车主为李某飞,属挂靠经营关系。该车在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在中国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超赔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50万,绝对免赔额120万元)。事故中另一伤者郭某峰损失共计163万余元。
法院判决:
- 某甲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赔偿安某保13010.25元;
- 中国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赔偿安某保5523.67元;
- 李某飞个人赔偿安某保16元;
- 驳回安某保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风险一:挂靠≠甩锅,实际车主仍是"兜底人"
本案中,车辆虽挂靠在禹州某货运有限公司名下,但法院直接判令实际车主李某飞赔偿16元。这16元看似微小,却暴露致命漏洞:挂靠协议不能对抗事故赔偿责任!很多运输企业以为"收管理费不担责",实则大错特错。当保险赔款不足时(如本案因"绝对免赔额"缺口),实际车主必须自掏腰包。更严重的是,若挂靠车辆造成重大伤亡,企业可能因未尽管理义务被追加连带责任。
风险二:"绝对免赔额"是隐形炸弹
本案超赔险设置120万元"绝对免赔额",而两名伤者总损失119.87万元,仅差1300元就达标。结果这1300元需由李某飞按比例承担(安某保获赔16元)。企业投保时若忽略免赔条款,等于埋下定时炸弹!特别是当事故涉及多人伤亡时,总损失极易卡在免赔额临界点。许多企业为省保费选择高免赔额保单,却不知小事故可能"免赔全免",大事故反而"免赔失效",必须科学评估风险。
风险三:证据不全=赔偿打折
安某保主张车辆损失2875元,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压至700元;主张误工费1.8万元,因工资流水不完整仅获赔1.27万元。企业常犯的错误是:事故发生后只顾处理现场,却忽略证据固定。比如:
- 未及时保存监控录像(煤场内部事故易被忽略)
- 误工证明缺少银行流水佐证
- 车损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直接维修
这些漏洞让企业白白损失数万元赔偿款!
给企业的救命锦囊
- 挂靠车辆必须"三查清":查清车主资质、查清保险明细、查清挂靠协议责任条款,建议要求车主缴纳风险保证金;
- 投保要"穿透式"审核:重点核对免赔额计算方式(如本案"120万或从其他保单获赔额之和,取高者"),对高风险车辆追加投保座位险、精神损害险;
- 建立"5分钟证据包":事故发生后立即拍摄现场视频、保存医疗票据原件、制作员工误工台账,重大事故24小时内委托律师介入取证。
企业法律风险就像煤场里的粉尘——看不见却可能引发爆炸。 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先体验后付费"的法律顾问服务:首月免费试用,定制化风险筛查报告,用极高的性价比帮企业把法律风险扼杀在摇篮中。当专业防护成为日常习惯,16元的小案就不会演变成百万赔偿的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