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能以他人放弃索赔为由拒赔交强险-商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02民初52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8月5日18时0分许,在商丘市梁园区水池铺乡,姜某驾驶豫NX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南北道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王某甲驾驶的小鸟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甲及乘车人王某乙、王某丙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姜某逃逸。交警部门认定姜某承担全部责任。三原告在商丘某医院治疗:王某甲住院14天,医疗费14317.23元;王某乙住院14天,医疗费9028.99元;王某丙住院7天,医疗费3033.59元。姜某垫付医疗费14000元。事故车辆在某财险永城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某财险永城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三原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6597.98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他人签"放弃索赔"无效!企业必须知道的3个风险点
这个案子有个关键细节:事故发生后,案外人姜某彬向保险公司谎称自己是司机,并签署了一份"放弃交强险索赔"的声明。保险公司就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法院直接戳破了这个"障眼法"——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设立的"保命钱",任何人擅自放弃都无效!
为什么?因为交强险的本质不是保护肇事方,而是保障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能第一时间获得基础赔偿。就像医保不能因为患者自己说"不要报销"就停付一样,交强险的赔付对象是受害者,不是司机或车主。本案中姜某逃逸后找人"顶包"放弃索赔,实质是想逃避责任,但法院明确指出:这种损害伤者权益的行为,法律绝不允许!
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风险
-
"私了协议"可能白签
很多企业发生事故后急于"私了",让员工或第三方签"放弃索赔"文件。但本案证明:只要伤者没拿到足额赔偿,这类协议就是废纸!企业仍要承担赔偿责任,还可能因处理不当被认定"恶意逃责",导致商业保险拒赔。 -
逃逸=商业险"死刑",但交强险照赔
本案姜某逃逸,商业险肯定不赔(判决中未体现商业险部分),但交强险仍要赔2.6万余元。企业要明确:逃逸只影响商业险,交强险是"保底"。教育驾驶员牢记"停车-救人-报警"三步法,千万别逃! -
保险公司不能当"甩手掌柜"
保险公司若仅凭第三方声明就拒赔(如本案姜某彬冒名放弃索赔),可能被法院认定"未尽审查义务"。企业投保时要确认:保险公司是否建立规范的索赔审核流程?避免因对方操作不规范连累自身权益。
企业风控行动清单
✅ 车辆管理"三必须":必须实时监控车辆投保状态、必须留存驾驶员培训记录、必须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手册》(含"禁止签署任何放弃文件"条款);
✅ 索赔材料"双确认":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材料时,需同时确认"伤者签字收据"和"医疗费结清证明",避免被"假放弃"坑害;
✅ 关键证据"当场固":事故现场立即用手机拍摄全景视频(含车牌、伤者、路标),比事后补证更有法律效力。
案例启示:交强险是法律给伤者的"安全网",企业绝不能把它当成"挡箭牌"。任何试图绕过交强险赔付的操作,都可能让小事故演变成大诉讼——本案中保险公司因轻信"放弃声明"被推上被告席,就是最生动的教训。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针对车辆管理、保险理赔等高频风险,推出"先体验后签约"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可免费试用1个月风控方案,满意再付费,用极高的性价比为企业筑起法律防火墙,让经营远离"姜某式"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