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企业不担责-中牟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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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主,您是否担心签了合同后,突然遇到政府拆除广告、政策变动等意外情况,还要被对方索赔?今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帮您看清风险点,教您提前规避损失。语言全程“大白话”,保证您3分钟读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22民初1170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3日,经耿某介绍,中牟县某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河南某乙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制作安装合同。合同约定:某甲公司支付预付款20000元;某乙公司负责在中牟县某路段安装36个路灯广告,工期24个月,总价82800元;合同还特别注明“不可抗力”包括政府政策变更或政府命令。合同签订后,某甲公司财务人员唐某向某乙公司财务人员王某支付了20000元预付款。某乙公司随即开始施工安装广告。但2023年11月2日,这些刚装好的广告被政府执法部门拆除了。
某甲公司要求某乙公司退还20000元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16560元及其他损失。某乙公司没出庭答辩,耿某则辩称“广告已安装完毕,是政府原因拆除的”。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返还某甲公司预付款10000元;驳回某甲公司的其他要求(如违约金);耿某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企业遇到“政府拆除”不用赔钱?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政府行为”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企业不用背锅!
- 什么是“不可抗力”?
简单说,就是“天灾人祸+政府命令”,比如洪水、战争、政策突变、执法拆除等——这些事企业根本没法预见、避免或控制。本案中,广告刚装好就被政府拆了,属于合同里明确写的“不可抗力”(政府命令),所以某乙公司不构成违约,自然不用赔违约金。 - 为什么还能退10000元?
虽然某乙公司不违约,但毕竟收了20000元却没干完全活(广告被拆只干了一半)。法院基于公平原则,酌情退一半钱。这提醒企业:预付款别付太多! 合同里写清楚“干多少活付多少钱”,避免全款预付。 - 企业最该警惕的风险点:
- 合同没写“政府行为算不可抗力”= 埋雷!
本案合同幸运地写了“政府命令属不可抗力”,如果没写,企业可能被当“违约”索赔。签合同时,务必要求加上类似条款:“因政府政策、拆除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担责”。 - 钱付给个人= 自找麻烦!
某甲公司把20000元预付款直接打给某乙公司的财务人员王某(个人账户),而不是公司对公账户。万一王某卷款跑路,企业连追钱的证据都难找!记住:所有合同款必须付到对方公司账户,并备注“XX合同预付款”。 - 出事后沉默= 越拖损失越大!
广告被拆后,某甲公司没及时通知某乙公司协商解约,而是直接起诉。其实,遇到不可抗力,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比如微信、邮件留痕),并保留政府拆除通知等证据。拖得越久,越难证明是“不可抗力”而非自身违约。
- 合同没写“政府行为算不可抗力”= 埋雷!
四、给企业主的“防坑指南”
- 签合同前:
✅ 用大白话写清楚“不可抗力”范围(例:“政府拆除、政策变动不算违约”);
✅ 预付款别超30%,且要求“验收合格再付尾款”;
✅ 对方账户必须是公司全称+对公账号,拒绝个人收款。 - 出事时:
✅ 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如政府拆除公告、现场照片);
✅ 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请10日内协商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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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经匿名化处理,人名/公司名按规则替换,核心事实严格依据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