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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后企业须依法偿还-仙桃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仙桃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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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9004民初394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5日10时许,施某仁驾驶悬挂鄂M6**号摩托车行驶至组路段,与洪某兵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载李某琼)发生碰撞,造成洪某兵、李某琼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琼到仙桃市某医院抢救治疗,花费医疗费95885.48元。2023年11月8日,仙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施某仁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洪某兵负次要责任,李某琼无责任。因案涉车辆无保险,依据《湖北省某某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仙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湖北某某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仙桃受理点发出救助基金申请垫付通知书,李某琼的儿子邓某甲向某财保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及时偿还道路救助基金。2023年11月7日,某财保公司将垫付李某琼的医疗费28928.48元支付给仙桃市某医院。2024年12月25日,某财保公司向施某仁、洪某兵、邓某甲、邓某乙邮寄偿还通知书,他们签收后一直未偿还。

法院判决:施某仁、洪某兵、邓某甲需在十日内返还某财保公司医疗费垫付款28928.48元;因邓某乙未签署承诺书也未授权他人,驳回某财保公司对邓某乙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1. 别让"没买保险"成为企业的定时炸弹
本案中,事故车辆因未购买交强险,导致社会救助基金被迫垫付医疗费,最终责任人要自掏腰包偿还。很多企业老板觉得"车少就不用买保险",这是大错特错!交强险是法律强制要求,哪怕只有一辆车,也要确保保单在有效期内。否则一旦出事,企业不仅要承担高额赔偿,还可能被救助基金追偿,损失翻倍。记住:省下的保费,可能变成十倍的赔偿金。

2. 签字前务必看清"承诺书"内容
邓某甲因为签了《承诺书》被法院判令还款,而邓某乙因未签字免责。现实中,企业员工处理事故时,常因着急救人或怕麻烦,在救助基金的《承诺书》上随意签字。这些文件可能包含"优先偿还""全额追偿"等关键条款。企业必须规定:任何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件,必须经法务或专业律师审核后再签字! 特别是涉及"垫付""偿还"字眼的文件,更要警惕。

3. 事故后拖延处理=给企业埋雷
某财保公司多次沟通无果才起诉,被告拖延还款反而多付了诉讼费。企业发生交通事故后,常见错误是"先观望""等对方起诉",结果小问题拖成大纠纷。正确做法:

4. 责任划分不清?以交警认定书为准
邓某甲辩称"应按责任比例还款",但法院直接依据交警责任认定书判决。企业处理事故赔偿时,常因"谁该赔多少"扯皮。记住: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交通事故看似是安全问题,实则是法律风险高发地。一次疏忽可能让企业背上数万元债务,而提前做好这三步——保单不脱节、文件不乱签、事故不拖延,就能避开90%的法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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