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工程将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庐江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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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4民初16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庐江交通局将庐江县庐枞路改建工程施工3标段工程发包给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双方于2018年3月1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8年11月9日,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与庐江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施工合作责任书,乙方自愿接受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庐江县庐枞路改建工程施工3标段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按照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上交工程管理劳务费。在施工管理条款约定,乙方应以甲方名义接受业主和监理的检查、指导,并统一口径使用公司标志、标识及宣传彩旗等对外开展工作,乙方承建的项目由乙方人员自主管理操作,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后在施工过程中,为财务需要,双方还签订总价20万元的工程劳务合同,庐江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20万元劳务费发票,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20万元劳务款。
为施工需要,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庐江县庐枞路改建工程施工3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为苏某娇,张某龙等人是项目部工作人员。该项目部租用庐江县斌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挖机在该工地施工。2019年12月20日,庐江县斌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该项目部工作人员徐某飞、张某龙等人结算,共发生费用14900元,被告一直没有支付。
为规范案涉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资金的使用行为,保证专款专用,庐江县交通运输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县支行、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协商达成共管账户监督协议,设立共管账户,户名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协议约定,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该共管账户内的款项往来仅限于使用项目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工程款项汇入和支出,不作其他任何使用,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收入或支出不通过该共管账户。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确认了2019年庐江县庐枞路3标项目农民工资审核发放表和管理人员工资审核发放表,表格记载发放人员名单及支付工资数额,其中包括陈某、张某龙等人,并经庐江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何某和施工单位代表苏某娇签字。
为交流、沟通便利,庐江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和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在2018年11月8日互加为微信好友,所载内容显示,庐江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将庐枞路三标工资表和应付账款登记表发送给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会计,由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业主方提出申请后,从共管账户支付相关费用到庐江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表格的个人或单位。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山西麟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庐江乐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向庐江县斌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支付14900元挖机租赁费及利息(从2020年8月13日起按LPR计算),案件受理费174元由两被告各承担87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是:企业违法转包工程,即使签订了内部协议,仍要对实际施工方欠付的第三方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很多老板以为"挂靠"或"转包"只是走个过场,签个"劳务分包"合同就能规避风险,但法院用判决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太天真了!
企业必须警惕的5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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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转包"等于自找麻烦
《建筑法》明确规定,承包单位不得将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本案中,山西麟某公司把整个工程交给庐江乐某公司,只收2%管理费,还签了"施工合作责任书"和"劳务合同",但法院一眼看穿:这根本就是违法转包!结果合同被认定无效,麟某公司还得为乐某公司的欠款"背锅"。 -
项目部印章和人员签字就是"公司行为"
山西麟某公司设立了项目部,项目经理是苏某娇,张某龙等人虽是乐某公司人员,但以项目部名义签字租用挖机。法院认为:既然允许他人以你公司项目部名义对外活动,就要为这些行为买单。就像你把公司公章借给别人用,别人欠钱你得还一样! -
"财务走账"反而成为证据
两公司为做账方便,开了20万"劳务发票",还通过共管账户付款。本想"规范操作",却成了证明实际施工关系的铁证。更糟的是,乐某公司会计直接给麟某公司会计发付款名单,麟某公司照单付款——这等于主动证明"我知道他们在施工"。 -
内部协议对外无效
麟某公司辩称"工程是乐某公司实际施工,与我无关",但法院明确:你俩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机械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有理由相信是在和麟某公司合作,因为项目部招牌、共管账户全是麟某公司的名字。 -
违法成本远高于收益
麟某公司收2%管理费(约几万元),却要承担1.5万元欠款+利息+诉讼费。更严重的是,这种违法行为可能被主管部门罚款、暂停投标资格,甚至影响企业征信——赚小钱吃大亏!
企业实操防范指南:
✅ 绝不签"全部转包"协议:如需分包,必须分包给有资质单位,且不能是主体工程。分包合同要明确约定"禁止再分包",并严格监督实际施工。
✅ 管住项目部"三件套":项目部印章、银行账户、对外签约权必须由你公司直接控制!实际施工方人员签字前,必须经你公司书面授权。
✅ 付款必须"见票见合同":所有对外付款,必须确保有合法合同+发票+验收单。共管账户更要严格审核,像本案中"照单付款"的做法极其危险。
✅ 保留管理痕迹:定期到工地检查、留存会议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你公司真正参与了管理,避免被认定为"只收管理费不管理"。
✅ 遇到类似纠纷立即咨询专业律师:本案发回重审后才厘清责任,企业前期已多花时间精力。专业律师能帮你快速识别风险,避免"小纠纷拖成大损失"。
专业法律顾问,让企业远离"隐形炸弹"
像这样看似简单的租赁纠纷,背后却隐藏着工程违法转包的"大雷"。很多企业因为不了解规定,稀里糊涂就背上了巨额债务。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10年,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不仅具有极高的性价比,更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的灵活模式——您可先体验基础服务,真正认可价值后再正式合作。通过合同审查、项目合规指导、纠纷预警等专业服务,我们已帮助300+企业规避类似法律风险,让经营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