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有效变更原合同可避免违约风险-界首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282民初6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2月23日,丁某、申某与界首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某置业·金域长安518号3幢1-2层532号商品房,房屋总价款为850696元,付款方式为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于2016年2月23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680696元,占全部房价款的80%,余款170000元向中国银行界首支行申请贷款支付。合同第二十条约定:"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20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壹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丁某、申某按约支付了房款,2017年6月2日,某置业公司将房屋交付给丁某、申某。2020年4月8日,某置业公司与丁某、申某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因国家房地产登记制度变更,由《房地产权证书》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故双方均不存在责任。一、双方同意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原购房合同第20条废止。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因甲方原因,乙方在60个工作日无法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甲方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未能办理的,乙方责任自负。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某置业公司在协议书甲方处盖章,丁某、申某在乙方处签字。
2020年4月14日,某置业公司为丁某、申某办理了不动产权证。2020年7月3日,丁某从某置业公司处领走不动产权证书。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丁某、申某要求某置业公司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78859.5元的诉讼请求,认为双方已通过补充协议变更了原合同条款,某置业公司按新约定履行了办证义务,不构成违约。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企业与客户签订的补充协议,只要内容公平合理、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能有效取代原合同条款,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为什么某置业公司能胜诉?关键有三点:
- 补充协议明确废止了原条款:他们没有偷偷摸摸修改合同,而是白纸黑字写明"原合同第20条废止",让法院一眼就能看清约定变更。
- 新约定对双方都公平:协议既规定了"60个工作日内办不了证要赔钱",也说明了"客户自己原因办不了证不赔",没有把所有责任推给客户。
- 按时履行了新义务:补充协议4月8日签,4月14日就办完证(远快于60日),用行动证明守约。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变更合同必签补充协议:不要口头说"这个条款不用了",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写清"原XX条款作废,新约定是XXX"。
✅ 避免"霸王条款":补充协议不能只写"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要像本案一样,把双方责任都写明白(例如"因客户资料不全导致延迟,客户自己担责")。
✅ 留痕保存证据:本案中某置业公司能拿出双方签字的协议、办证日期证明,所以赢了官司。建议企业:
- 重要协议用双面打印,避免被换页
- 客户签字时拍小视频(只需拍手部签字过程,不侵犯隐私)
- 电子协议用可信时间戳存证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补充协议是公司提供的就是无效格式条款",其实法院更看重是否公平合理。本案中,虽然协议是开发商起草的,但因为内容简单透明、没有坑客户,法院照样认定有效。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提示:
合同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容易踩坑的环节。我们服务的100+家企业客户中,80%都曾因补充协议不规范多赔了几十万!作为专注企业服务的法律顾问团队,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合同审核年费仅需5000元起,且特别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首月免费体验3份合同审核,觉得有用再签约。让专业法律服务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安全气囊",而非成本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