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程分包管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赤壁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16)鄂1281民初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与工程钻探资质,其经常将工程钻探劳务转包给有钻探设备的人员。其公司的钻探设备也承包给公司员工管理使用,其中公司财务副经理饶某某(系饶某胞弟)承包了一套钻探设备。2013年下半年饶某某将其承包的一套钻探设备交给饶某承接钻探工程使用。饶某某及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钻探设备的其他人员也经常通知饶某参加相关钻探工程,饶某在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钻探业务期间,双方认可仅于2014年同城尚都钻探时有一次承包合同,其他业务均未签承包合同。钻探工程根据钻探地质不同以30元/米、50元/米、60元/米或700-900元/天结算。饶某承接工程期间,一般其另行雇请2人共同施工,其雇请人员报酬由其自行支付。饶某在参加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钻探业务期间,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除支付其工程款外,从未按公司员工身份支付其他任何报酬或福利待遇,且工程款的支付,在工程完工结算前均是承包人在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以借支单的形式支取。
2015年1月22日,饶某与费某甲等不同钻探班子人员在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陆水棚户区还建房工地参加钻探时,费某甲(系钻探业务分包人,非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使用的钻探设备(该设备非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现了故障。下午5时许,费某甲喊饶某及熊某某(饶某雇员)去帮忙,因反锤的钢丝绳突然绷断,反锤掉下砸伤饶某的左手。其伤后在咸宁中心医院住院治疗6天,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未承担医疗费等费用。2015年7月7日,饶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11月9日,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赤劳人仲裁字(2015)第178号仲裁裁决书,驳回了其申诉请求。其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饶某的诉讼请求。简单说,法院认定饶某和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普通的承揽合同关系(即分包工程关系),因此公司不用承担劳动关系的责任。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企业把工程分包出去时,如果管理不规范,工人受伤后可能被误认为是“自家员工”,从而被要求承担劳动关系的责任(比如赔医药费、补社保等),但只要操作得当,完全可以避免。 为什么这么说?法院查清楚了:赤壁市某察有限责任公司虽然让饶某干活,但从没按员工标准管理他——报酬是按钻探的米数或天数结算的“工程款”,不是固定工资;公司没给他交社保、发福利;工程款支付都是用“借支单”形式预支,等完工再结算;更关键的是,当没活干时,公司根本不给饶某发钱,也不管他日常做什么。这些细节证明,双方只是“你出活、我付钱”的分包合作,不是“老板管员工”的劳动关系。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是个大警示!很多老板觉得:“我把活包给外面人,省事又省钱。”但一不小心,就可能像饶某这样,工人出事后直接告你“我们是劳动关系”。一旦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轻则赔钱补社保,重则面临行政处罚。尤其在建筑、运输、装修这些常分包的行业,风险更高。怎么防?记住这三点:
-
合同要签清,别图省事“口头约”
就像本案,双方只在2014年签过一次合同,其他全靠口头约定,结果出事时说不清。企业分包工程时,必须和对方签书面合同,标题就写“承揽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写清“这不是劳动关系”。合同里要注明:报酬按工程量计算(比如每米多少钱),不是固定工资;对方要自备工具、雇人干活;公司只管工程质量和安全,不管对方日常考勤或生活。千万别用“劳务合同”“用工协议”这类模糊词,容易被钻空子。 -
钱要付明白,别混同“工资”和“工程款”
本案中,公司给饶某的钱都叫“工程款”,支付时用“借支单”预支,等完工再结算——这成了法院认定非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企业一定要注意:- 所有付款凭证写清楚是“工程进度款”“项目结算款”,绝不能写“工资”“月薪”;
- 避免用公司账户直接发钱,建议让对方以个人名义开收据;
- 绝对不要帮分包人交社保、发节日福利,这些是劳动关系的“铁证”。
简单说:钱怎么付,就决定了关系怎么定。
-
管理要划界,别把“分包人”当“自家人”
企业常犯的错是:为了赶工期,对分包人像管员工一样——天天点名、定规矩、甚至罚款。但本案中,法院发现公司只管“钻探时戴安全帽”这类现场操作,不管饶某几点上班、休不休假,这才守住承揽关系的底线。正确做法是:- 安全管理只盯工程结果(比如“必须按规范操作”),别管对方招谁干活、怎么排班;
- 别发工作证、服务卡,也别让分包人参加公司内部会议或团建;
- 万一出事,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比如对方自雇工人的记录、设备租赁合同,证明“这活真不是我司员工干的”。
最后提醒老板们:分包不是“甩手掌柜”,规范操作才能真省心。参考这个赤壁案例,把合同、付款、管理三件事做扎实,既保护企业,也避免工人事后“秋后算账”。毕竟,法律不保护“差不多就行”的侥幸心理——该签的合同不签,该留的证据不留,等被告上法庭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