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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租金将导致合同解除并承担连资责任-荥阳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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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案号:(2021)豫0182民初290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10月10日,荥阳市某村镇某朵村民委员会与郑州某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租合同,约定:郑州某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租荥阳市某村镇某朵村村南57.33亩土地,租期2016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5日,每亩年租金1200元(总价68800元),每年9月15日前付清当年租金,违约方需支付欠款5%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郑州某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占用土地从事农业种植。自2019年9月15日起,该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仅通过冯某代付15880元,截至2021年4月12日,仍拖欠租金86936元。郑州某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系黄某自然人独资企业,黄某作为法定代表人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

法院判决结果

  1. 确认合同于2021年4月12日解除;
  2. 郑州某健亲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6936元及违约金4346元,黄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该公司30日内清除土地上的轻钢结构大棚和水泥地桩,恢复土地原状并返还土地。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必须警惕的两大“致命伤”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欠钱不还”,实则暴露了企业经营中最容易踩坑的两个致命问题,尤其值得中小企业主注意:

第一,拖欠租金不是“小事”,可能直接“引爆”整个生意
很多人觉得“晚交点租金没关系,反正土地还在用”。但法院明确认定:连续拖欠租金属于根本违约,相当于主动放弃合同!本案中,郑州某健公司拖欠租金超过1年半,法院直接判决合同解除,不仅追讨欠款,还强制要求拆除大棚、恢复土地。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

第二,独资企业主最容易“人企不分”,赔了公司又折钱
本案最值得警醒的是黄某的处境:作为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股东,他本以为“公司欠债公司还”,但因无法证明“公司钱和自己钱是分开的”,法院直接判决他个人连带还钱!这意味着:

给企业主的真心话
土地租赁、房屋租赁类合同看似简单,但90%的纠纷都源于“觉得小事不用较真”。本案中,郑州某健公司如果及时付清租金,或黄某规范管理财务,完全能避免人财两空。记住:合同不是废纸,是企业的“护身符”;拖延不是策略,是风险的“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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