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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提供证据反驳工伤认定将承担败诉风险-肥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肥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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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或管理者,您可能觉得“工伤认定是员工的事,企业不用管”。但真实情况恰恰相反!如果员工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不积极提供证据反驳,轻则赔钱,重则官司败诉——就像下面这个真实案例。今天,我们就用大白话讲清楚风险点,帮您避开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案号:(2020)皖01行终14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安徽鑫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2012年7月3日注册的公司,主要做机电、机械设备生意。张某(女,1964年6月1日出生)在这家公司工作。2018年11月24日,张某在上班时操作轧弯机,不小心被机器轧伤,导致右手环指骨折和手外伤。2019年4月11日,张某向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受理后,4月16日给安徽鑫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要求公司提供证据说明“为什么这不是工伤”。2019年7月1日,人社局根据张某提交的银行流水、同事证言等证据,认定张某属于工伤,并把认定书寄给了公司(公司员工签收了)。安徽鑫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法院怎么判?一审和二审都驳回了公司的请求,维持工伤认定! 公司最终败诉,必须按工伤标准赔偿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核心观点:企业不举证=自动认输,风险极高!
这个案子的教训太简单了:当员工申请工伤,企业说“这不是工伤”,就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 别觉得“反正不是我的错,等着看就行”。《工伤保险条例》白纸黑字规定:企业不认为是工伤的,由企业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企业不交证据、证据不足,或者像本案一样只喊“我们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却拿不出合同、记录,法院直接判企业输!

安徽鑫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啥败诉?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1. 收到举证通知,别当耳旁风! 工伤认定举证期通常只有20-30天,企业必须抓紧时间收集证据:劳动合同、打卡记录、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拖一天,输一分!
  2. 日常管理要留痕:
    • 员工入职签合同,工资别用现金发(用银行转账,备注“工资”);
    • 工作场所装监控,事故当场拍视频;
    • 受伤后别急着“私了”,先做书面调查报告。
  3. 分清“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临时工、退休返聘人员也可能算工伤!别想当然觉得“发了劳务费就不是员工”,关键看是否受企业管理和支配。拿不准?赶紧问专业律师。

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企业。一次疏忽,可能赔掉一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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