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定制家具欠款16000元也能追回-新郑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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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115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郭某为被告郑州某原区某经营者,2025年4月11日,被告郭某、张某与原告工作人员沟通,从原告新郑某公司处定制柜子并进行安装,总价款为40000元,后郭某支付定金10000元。被告张某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支付10000元,于2025年6月27日支付4000元,后被告未再支付剩余货款16000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原告提交业主验收单一张,证明已完成安装维修义务;还提交了与被告郭某、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显示原告员工在“雅某大宅设计”微信群中发送“亚星双河居尾款16000转一下”,被告张某回复“过几天”,且原告多次催要欠款。
法院判决:郑州某原区某和郭某需支付新郑某公司16000元货款及利息;驳回对张某的诉讼请求(因张某仅是代为沟通付款,非合同责任方)。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日常经营中最容易踩的“坑”。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口头说说就行,签合同多伤感情?”结果欠款要不回,还白白赔上时间精力。重点来了:口头约定≠没法律效力,但没证据=要钱无门!
1. “不签合同”是最大风险源
本案中,新郑某公司和对方没签任何书面协议,全靠微信记录和验收单证明交易。法院之所以支持原告,核心就是证据链完整(聊天记录+转账+验收单)。但现实中:
- 微信聊天可能被删、手机丢失;
- 对方若狡辩“微信不是我发的”,又无实名认证,企业直接败诉。
✅ 防范指南:再小的订单也要签简易合同!哪怕只有半页纸,写清 “做什么、多少钱、何时付、谁验收” 。用手机拍个照存档,成本几乎为零,却能保住几万块货款。
2. 分不清“谁该还钱”,钱要不回来
新郑某公司以为郭某、张某都该还钱,但法院认定:张某只是帮郑州某原区某办事的“跑腿人”,债务主体是郭某经营的个体户。
关键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最终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承担(本案郭某要拿自家钱赔)!但企业若搞混对象:
- 让“跑腿人”签合同 → 未来追债对象错误;
- 没让个体户盖章 → 无法锁定经营者责任。
✅ 防范指南:和个体户合作时,务必在合同中写明 “经营者:郭某,身份证号XXX” ,并加盖个体户公章。付款账户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避免转给个人微信后无法追责。
3. 证据留得“半吊子”,关键时刻掉链子
本案原告赢在两点:
- 微信催款时明确写 “亚星双河居尾款16000元”(关联具体项目);
- 张某回复 “过几天”(承认欠款事实)。
但注意:如果聊天只说“打钱吧”,对方回“好的”,法院可能认为 “无法证明是这笔交易”!
✅ 防范指南:每次催款必须带 “项目名称+金额+日期” ,例如:“XX小区3号楼尾款16000元,请于7月30日前付”。验收后立即让客户签电子/纸质确认单,别不好意思开口——规范操作才是对双方负责!
最后提醒:生意不是过家家,法律从不保护“马大哈”。这个案子中,新郑某公司靠运气留住了证据,但下一次呢?企业主动防范风险的成本,永远低于事后打官司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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