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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有权拆除自建厂房出租人不得阻挠-永城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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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481民初1265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06年5月30日,永城某业公司作为甲方与丁某甲、丁某乙、丁某丙、丁某4作为乙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租用乙方一院落用作企业经营,租期18年,2006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年租金3万元,甲方每年5月30日到6月10日付给乙方租金,不得拖延。院落现有地表附属物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拥有无偿使用权,租期满后甲方负责恢复地表附属物原貌。甲方如需拆除地表附属物,应按国家标准赔偿乙方。院落东侧小瓦房十间,北侧大门西瓦房四间。租期届满后,原被告双方关于续租租金未协商一致,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丁某甲、丁某乙、丁某丙、丁某4不得妨碍原告永城某业公司拆除厂房;但驳回原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诉讼请求(因为合同已自动到期)。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经营中常见的"隐形炸弹"。很多老板以为合同到期就万事大吉,却不知道合同期满后拆除自建厂房的权利可能被出租方轻易剥夺。法院明确告诉我们:租赁期间你自己建的厂房,所有权归你,到期后你有权拆走,对方不能拦着!

企业必须注意的3大风险点:

  1. "自动到期≠自动解脱"陷阱
    永城某业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却被法院驳回——因为合同到2024年5月30日已自动终止,根本不需要再"解除"。很多企业主在合同到期后还傻乎乎地起诉要求解除,白白浪费时间和诉讼费。
    ✓ 正确做法:合同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将于X月X日到期,我方将按约定搬离",保留送达证据。到期后无需再走法律程序解除合同。

  2. "自建厂房归属"模糊条款埋雷
    本案中合同只写"租期满后甲方负责恢复地表附属物原貌",却没说清楚你自己建的厂房归谁。导致出租方以"没恢复原貌"为由拦门锁厂,差点让你赔了买卖合同!
    ✓ 防范口诀

    • 要建厂房?合同里必须写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所有权归承租方,合同期满后可拆除"
    • 或者约定:"新建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但出租方应按评估价补偿承租方"
      别等纠纷发生了才拍大腿!
  3. "旧账未清≠能拦新路"误区
    出租方常以"你欠我租金/没赔我老房子"为由阻止你拆厂房,但法院说了:这些是另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就像你去饭店吃饭,不能因为上次没付清酒钱,就抢走人家新买的收银机。
    ✓ 应对策略

    • 遇到拦路时,立即发《告知函》:"我方将拆除自有厂房,贵方阻挠行为已违法,请24小时内解除妨碍"
    • 同步录像取证,直接拨打110说明"有人非法阻碍拆除自有财产"
    • 对方提出的旧账争议,引导其走另案诉讼解决

给企业家的贴心建议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合同期满不是终点,善后处理不当,轻则损失百万设备,重则背上违约赔偿。提前规划,才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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