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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仍需支付租金但出租方妨碍经营可减租-永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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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886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月6日,河南省永城市某街道某村村民委员会与永城市某具限公司、吴某签订《厂房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永城市某村原某小学院内厂房,租期5年(2022年1月10日至2027年1月9日),年租金15万元需在每年1月10日前支付;若迟延付款,村委会可按年租金10%收取滞纳金;超10天未付,村委会有权收回厂房并没收设备。

合同履行中,2024年两被告仅支付部分租金,后于8月23日向村委会出具承诺书:吴某作为永城市某具限公司负责人(代表法人陈某),承诺2024年10月1日前付清15万元租金,否则设备归村委会所有。但被告仍未付清,尚欠2024年租金6万元。2024年12月4日,村委会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欠款,永城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19日判决解除合同,两被告支付6万元租金及1万元滞纳金。吴某上诉后,商丘中院于2025年6月26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同被判决解除后,被告于2025年6月30日搬离厂房。期间,村委会与被告多次互相锁门妨碍经营。村委会另诉要求被告支付2025年1-6月租金7.5万元及滞纳金1万元。

法院判决:两被告支付租金3.75万元,驳回滞纳金及其他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合同解除前的租金责任与经营妨碍的代价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藏着企业常踩的"坑":合同被法院判决解除前,承租方仍需支付租金;但如果出租方自己"作妖"妨碍经营,法院可能直接砍半租金!

具体来说:

  1. 合同没正式解除,就得继续交租
    虽然2025年3月一审已判决解除合同,但因吴某上诉,合同真正解除时间是6月26日二审维持原判时。这意味着2025年1-6月合同仍有效,被告本应全额支付7.5万元租金。很多企业误以为"官司输了合同就作废",实际上法律以生效判决为准,上诉期间合同依然有效!

  2. 出租方锁门=自断财路
    本案关键转折点在于:村委会在合同解除前多次锁门,导致被告无法正常经营。法院认为双方都有过错,直接将租金从7.5万减至3.75万。企业作为出租方要记住:催租不能靠"锁门""断电"等暴力手段,否则法院可能认定你违约在先,不仅租金打对折,连滞纳金都拿不到!

  3. 承诺书埋雷,小心变成"卖身契"
    被告2024年8月写的承诺书写明"不付租金设备归村委会",这成为此前官司败诉的关键证据。但企业要注意:承诺内容必须合法!若写"不付租就直接没收设备",可能因违反《民法典》被认定无效(需经司法程序处置)。本案因设备价值不明,法院未支持没收,但企业若盲目写"没收条款",反而会激化矛盾。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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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再次证明:合同纠纷中,细节决定输赢。企业日常经营中,一份漏洞百出的租赁合同、一次不合规的催款行为,都可能让应得的租金"蒸发"一半。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您可先试用15天,体验合同审核、纠纷预警等核心服务,满意后再付款。用专业力量把法律风险挡在门外,让企业经营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