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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代偿后如何有效追偿?企业必看风险防范指南-无为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无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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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2)皖0225民初22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
2018年9月28日,安徽某江电缆有限公司与无为市某兴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某兴担保公司为某江电缆公司向工商银行无为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某江电缆公司提供反担保,包括:后学东、汪某以其共有的两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号:皖(2016)无为县不动产权第0××8号、第0××9号)抵押,某江电缆公司以其机械设备抵押,后某、李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若某兴担保公司代偿,某江电缆公司需支付代偿款、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

同日,某江电缆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LPR加134.5个基点,逾期罚息加收50%。某兴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9年3月26日,双方又签订一份《委托担保合同》,为947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某江电缆公司以其名下另一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无为县不动产权第0××7号)抵押,后某、李某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0年9月,工商银行将债权转让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后又转让给无为中安电线电缆产业风险防控合伙企业。2021年5月18日,某兴担保公司向无为中安电线电缆产业风险防控合伙企业支付代偿款19862992.8元(其中2000万元借款代偿14406000元,947万元借款代偿5456992.8元)。

另查明,后学东于2019年11月死亡,其配偶为汪某,五名子女为后琼花、后凤霞、后某、后博、后继银。后凤霞、后琼花、后博、后继银均书面放弃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安徽某江电缆有限公司向某兴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款1986万余元及按年利率4.5%计算的违约金、律师费5000元;后某、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某兴担保公司对抵押的房产和机械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防范担保追偿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担保公司"赢了官司",实则暗藏企业经营中的重大风险隐患。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总结出以下三点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雷区":

1. "代偿容易追偿难"——反担保措施必须"真、实、足"
本案中,某兴担保公司之所以能成功追偿,关键在于提前做了三件事:

企业警示

2. "人死债不消"——抵押人死亡≠抵押权失效
本案最易被忽视的细节:抵押人后学东在借款期间死亡,但法院仍判决其配偶汪某和部分子女(放弃继承权的除外)继续履行抵押合同。这是因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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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疏忽酿大祸"——合同细节决定成败
本案中,某兴担保公司能同时主张代偿款、违约金和律师费,全靠合同中的关键条款:

企业警示

给企业的行动建议

  1. 事前防范:借款前做"压力测试",确保即使经营困难也能还本付息
  2. 事中监控:担保企业应每季度核查被担保企业财务报表,发现异常立即预警
  3. 事后救济:一旦代偿,30日内必须发书面追偿通知,并同步准备诉讼材料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不是"事后灭火器",而是"事前防火墙"。很多企业总以为"不会出事",结果一出事就是致命伤。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已为300+企业定制"担保风险体检表",通过极简流程识别80%以上的潜在风险。更贴心的是,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您可免费体验首月服务,真正感受什么是"极高的性价比"法律保障。毕竟,省下的诉讼费,可能就是您下季度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