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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拖欠租金将面临全额支付加利息风险-肥东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肥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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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122民初200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2年7月12日,肥东县林场(后更名为肥东县某有林场)与安徽岱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林木林地租赁协议》,约定:乙方采用租赁形式租赁甲方林木资源作为景观使用,用于旅游项目建设和经营,林木资源和林地面积共约5500亩(租赁范围见附图);租赁费2012年至2014年每年租赁费为18万元,从2015年开始租赁费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一万元(即2015年租赁费为19万元,2016年租赁费为20万元,2017年-2031年租赁费均以此类推);租赁期限为20年(即2012年7月1日至2032年6月30日),费用支付应当在当年的6月30日前付清当年的租赁费。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案涉林木林地交付给被告使用,被告至今未支付过租赁费。

法院判决安徽岱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肥东县某有林场租赁费183万元,并自2021年2月3日起,以18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清全部款项之时止。案件受理费10635元也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看了这个案例,很多企业老板可能会问:"为什么欠了9年的租金,最后不仅要还本金还要付利息?"其实,这个案例揭示了企业在租赁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坑",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避免:

1. "先欠着,以后再说"的思维最危险

很多企业认为"暂时资金紧张,晚点付租金没关系",但本案中,安徽岱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拖欠租金,不仅没省下钱,反而多付了利息。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牢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就是"红线",不能随便跨越。建议企业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将付款日期设置为系统提醒,避免因疏忽导致违约。

2. "我没用满面积,应该少付钱"的想法不成立

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实际使用面积不足5500亩",想以此为由减少租金。但法院明确指出:只要按合同约定交付了租赁物(本例中是按图纸红线范围交付),就完成了义务,至于承租方是否充分利用,与出租方无关。这提醒我们: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租赁物的交付标准和确认方式,最好有双方签字的交接清单,避免日后扯皮。

3. "欠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是误区

很多企业误以为"诉讼时效过了就不用还钱",但本案法院指出: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如每年租金),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简单说,就是今年不追讨2015年的租金,不代表明年就不能追讨2020年的租金。企业不能拿"诉讼时效"当挡箭牌,该付的钱迟早要付,还可能多付利息。

4. "口头说说就行"的交接最危险

被告声称"没有交接文书,只有图纸红线",这种模糊的交接方式给纠纷埋下隐患。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做好以下三点:

5. 问题越拖越大,及时处理是关键

本案中,如果安徽岱某公司在经营困难初期就与对方协商调整租金或延期支付,可能避免债务累积到183万元。企业遇到履约困难时,应当主动沟通,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等方式合法调整合同内容,而不是消极逃避。

四、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租赁合同看似简单,但隐藏的风险往往会让企业付出高昂代价。作为企业经营者,您是否也担心合同条款有漏洞?是否遇到过对方拖欠款项却不知如何追讨?征和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从合同起草、履行监控到纠纷处理,全方位守护企业权益,让您在经营中少走弯路、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