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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需谨慎,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当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当涂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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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19)皖0521民初263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6年7月19日,当涂县同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德某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马鞍山德某有限公司向当涂县同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00万元用于周转,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即从2016年7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止),月息为2%。马鞍山海某有限公司、许某、许某海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次日,当涂县同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016年7月22日,当涂县同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德某有限公司又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马鞍山德某有限公司向当涂县同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用于周转,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即从2016年7月22日至2017年1月21日止),月息为2%。马鞍山海某有限公司、许某、许某海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2年的连带责任担保。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马鞍山德某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152万余元,合计232万余元;同时判决马鞍山海某有限公司、许某、许某海对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核心观点及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隐藏着企业常见的"隐形炸弹"——担保责任。马鞍山海某有限公司和许某、许某海只是为朋友公司"签了个字",结果要为80万本金和150多万利息一起"买单",而且还是"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
简单说,就是贷款公司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不需要先找借款人。本案中,马鞍山德某有限公司还不上钱,贷款公司就直接把担保公司马鞍山海某有限公司和两个个人担保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他们一起还钱。

为什么担保人会"中招"?

  1. 轻信口头承诺:很多企业负责人以为"只是帮朋友公司签个字,没什么大不了",结果朋友公司经营不善,自己却要背锅
  2. 不了解担保期限:本案中担保期限是2年,很多人签了担保合同后就忘了时间,等贷款公司找上门才恍然大悟
  3. 忽视担保范围:以为只担保本金,结果合同写明要担保本金+利息+违约金,利滚利后数额惊人

企业如何防范担保风险?

  1. 不要轻易"讲义气"
    为他人提供担保不是"举手之劳",而是真金白银的风险。在签字前务必问自己:如果对方还不上钱,我公司能否承担这个损失?

  2. 做好"背景调查"
    担保前要查清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就像银行审核贷款一样严格。不要只听一面之词,要查看真实财务报表。

  3. 看清合同每一条
    重点注意:

    • 担保期限(本案中是2年,过期后担保责任解除)
    • 担保范围(是只担保本金,还是包括利息、违约金等)
    • 担保方式(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风险更大)
  4. 设置"防火墙"
    如果必须担保,可以要求:

    • 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比如用资产抵押)
    • 限定担保金额上限
    • 约定"主合同变更需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条款
  5. 建立担保台账
    企业应将所有对外担保登记在册,设定提醒,在担保到期前主动解除担保责任,避免"被长期担保"。

特别提醒:本案中利息高达152万元,是因为月息2%(年化24%)计算了近3年。根据最新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有上限,但很多企业签合同时没注意这一点,导致多付利息。企业对外借款或担保时,一定要了解最新利率规定。

四、专业护航,让经营更安心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征和律师事务所深知担保风险对企业经营的潜在威胁。我们提供专业、实用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帮助企业识别合同中的"陷阱条款",完善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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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来源于真实判决,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企业名称和人名已作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