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使用原合同仍有效但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整-巢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巢湖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181民初64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7月13日原告巢湖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节能公司)与被告张某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某节能公司将其所有的位于巢湖市XX路XX路XX号厂房出租给被告张某,租赁厂房面积520m2,租期三年,自2014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20日止,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9元计算,年租金为56160元,合同约定租金一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7月20日与7月30日前,如逾期未付,按照每日千分之一支付甲方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涉案厂房交由被告占有使用。合同租期届满后,被告继续占有使用案涉厂房,双方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2018年11月1日被告张某搬离涉案厂房。因被告差欠原告房租及水电费,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2022年11月22日被告张某再次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巢湖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房租费2018年2月1日-11月1日计9个月房租44460元,还有电费1147元,水费51元整",并备注"原欠条作废"。

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巢湖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45658元(租金+水电费)及利息(以45658元为基数,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后按LPR计算至付清日);驳回原告主张的高额滞纳金等其他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三招避开"合同陷阱"

这个案例看似是普通房租欠款纠纷,实则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雷区"!很多老板以为"合同到期不续签就没事",或者"违约金写越高越保险",结果反而吃了大亏。法院判决揭示了三个关键风险点,企业务必警惕:

1. 合同到期后"没动静"=自动转为不定期租赁,随时可能被"反咬一口"
本案中,原租赁合同2017年7月到期,但张某继续用厂房、某节能公司没反对,法院直接认定原合同"复活",只是变成了不定期租赁(想解约随时能提,但必须给对方准备时间)。风险在于:

2. 违约金写"日千分之一"?法院直接砍到银行利息!
某节能公司合同约定"逾期按日千分之一付滞纳金"(年化36.5%),起诉时算出8万多元滞纳金,但法院认为"明显过高",直接改按银行利率计算,缩水近90%!核心原因:

3. 欠条比催款电话管用100倍!证据意识决定输赢
本案原告能胜诉的关键,是张某两次亲笔写的欠条(尤其2022年那张明确金额+时间)。反观企业常见错误:

风险防控要趁早,专业支持更省心

企业经营中,类似的"隐形炸弹"无处不在:合同管理漏洞、证据保存疏忽、条款设计缺陷……等到被告上法庭才补救,往往损失已难以挽回。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独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您可先体验30天基础服务,认可效果再签约。我们已为300+企业定制风险防火墙,用专业和温度守护您的经营安全。别让法律风险拖垮辛苦打拼的事业,让专业律师成为您最可靠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