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协议中利息手续费违约金总和超LPR四倍法院不支持 - 永城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永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73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19日,永城某公司因公司经营需要,向于某借款3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期限12个月,利息月利率1.5%,每月按未还借款金额的1%支付手续费,若未按时还款,需按未还款本金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于某通过银行和微信转账向永城某公司支付了30万元。永城某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偿还3250元,2月20日偿还7500元,3月26日偿还7500元,4月25日偿还7500元,6月28日偿还7500元,7月12日偿还7500元。2023年1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45%。

法院判决:永城某公司需偿还于某借款本金282458.37元及利息、手续费、违约金(三者合计按年利率13.8%计算,从2024年7月13日起算),同时驳回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法院只支持了合理部分,其他过高费用一律不认。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借款合同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签借款协议时,千万别把利息、手续费和违约金“打包”堆太高! 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加起来,如果超过合同签订时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目前约13.8%),法院就只支持13.8%的部分,超出的直接作废。

为什么永城某公司吃了大亏?

给企业的3个实用提醒:

  1. 算清“总账”再签合同
    借钱或借钱给别人时,先把利息、服务费、违约金全加起来:

    • 用公式:年化总成本 = 利息年化率 + 手续费年化率 + 违约金年化率
    • 对照标准:不能超过合同签订时LPR的4倍(2025年LPR约3.45%,4倍就是13.8%)。
      例如:如果只约月息1%,年化12%,还能再加一点点手续费;但如果超过13.8%,多余的部分写了也白写,打官司肯定丢。
  2. 证据比嘴硬更重要
    永城某公司说“这钱其实是购房款”,但没提供任何合同、聊天记录或转账凭证证明,法院当然不信。企业要注意:

    • 任何口头约定必须落实到纸面,比如补充协议、邮件确认。
    • 保留全过程证据:付款记录、沟通截图、会议纪要——别等打官司才后悔“当时忘了留”。
  3. 别让“内部操作”变法律陷阱
    很多企业像永城某公司一样,用“借款协议”掩盖真实目的(比如员工购房优惠)。但法院只看合同字面,一旦被认定为真实借款,就得按条款还钱。建议:

    • 如果是内部福利,直接签《购房补贴协议》,写清“非借款性质”。
    • 避免混用术语,比如在借款合同里写“手续费”——容易被认定为变相高利贷。

记住:合法是底线,省心是关键。 企业主常以为“合同我写大点字就行”,但法律认的是数字和证据。每年因类似问题被坑的企业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早预防比事后补救强百倍!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服务的团队,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极高的性价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您无需一次性付全款,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我们会用通俗语言帮您把合同条款“翻译”成风险清单,从源头堵住漏洞。别让一个借款协议,变成企业的“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