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济源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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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豫9001民初244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孙某某系卢某2妻子。2020年9月16日,卢某2(乙方)与某甲公司(甲方)签订劳务协议书,载明"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1年……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负责甲方某甲公司的相关工作……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每月随甲方职工工资发放……第七条乙方自愿放弃甲方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
2023年1月28日,双方又签订劳务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负责安全协议维修、安装、拆解等工作……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按月足额支付……第三条乙方自愿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劳务,甲乙双方之间非劳动关系"。
2024年1月1日,双方签订返聘劳务协议书,称"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每月随甲方职工工资发放"。
实际履行中:
- 卢某2每天早上7:30前打卡上班,下午17:00后下班(2024年12月14日下班打卡时间为17:01)
- 某甲公司自2020年7月至2024年12月按月向卢某2转账支付工资
- 卢某2从事电焊工工作,需遵守公司安全规程,请假需批准
- 卢某2未参加社会保险,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024年12月14日,卢某2下班途中(距某甲公司约100米处)遭遇车祸身亡。孙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被拒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确认卢某2与某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与某乙集团的劳动关系主张。某甲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警示:合同名称骗不了法院!
这个案例像一面照妖镜——企业以为给合同起个"劳务协议"的名字就能躲过法律责任,结果法院直接掀桌子:"实际怎么干活,才决定是什么关系!"
法院发现三个致命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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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社保"条款是废纸
协议里白纸黑字写"乙方自愿放弃社保",但法院根本不认!社保是法定义务,就像不能签"自愿被偷"的合同一样,这种条款从开头就无效。 -
打卡考勤暴露真面目
企业辩称"卢某2有活干没活休息",但打卡记录铁证如山:每天固定7:30上班、17:00下班,和正式员工一模一样。只要企业管你几点打卡、批不批假,本质上就是劳动关系! -
退休≠自动变劳务关系
协议强调"乙方是退休人员",但卢某2根本没领养老金。法院明确:达到退休年龄却没养老金的,继续上班仍算劳动关系!企业想用"返聘"当挡箭牌,纯属自欺欺人。
企业血泪教训:
⚠️ 别玩文字游戏
把劳动合同改叫"劳务协议",就像给老虎贴"小猫咪"标签——出事时照样咬人!法院会扒开合同看实质:
- 是否要遵守公司制度? → 人身从属性(本案中需打卡、请假)
- 工资是否按月发? → 经济从属性(本案中每月固定转账)
- 干的活是不是公司业务? → 业务从属性(本案中电焊工属核心业务)
⚠️ 退休用工埋雷
以为招退休人员能省社保?错!只要没领养老金,工伤、解雇赔偿全要按劳动关系处理。本案中卢某2下班途中车祸,若认定劳动关系,企业要赔近百万元(按工伤标准)。
✅ 企业自救指南
- 合同名称必须匹配实际
- 长期固定用工 → 签劳动合同+缴社保
- 临时性工作(如修一次水管)→ 签承揽合同,按次付费不打卡
- 退休人员用工三原则
- 查清对方是否领养老金(去社保局查)
- 真退休人员签劳务合同时,必须保留养老金领取证明
- 拒绝"自愿放弃社保"等违法条款
- 管理方式要留痕
若是劳务关系,必须做到:不考勤、不安排固定工作、不批假——否则法院会认定"假劳务真劳动"!
四、专业护航,让用工零风险
本案中企业省了几年社保费,最后赔得更多。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用工合规,用极高的性价比服务为企业装上"法律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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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人员用工专项审查,规避"隐形劳动关系"
- 每月合规体检,提前堵住风险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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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某甲公司"指济源市鸿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某乙集团"指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卢某2"为当事人化名)